
本案当事人的家属,在得知亲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时,我的内心充满了无助与焦虑。我的亲人是一名普通的务工人员,平时本本分分,这次因为一时糊涂,多次在浙江省xx县的多家店铺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取衣物,涉案总价值人民币1419元。当我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整个人都懵了,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我担心亲人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这对他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会产生极大的影响,我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不知如何下手去解决这个问题。
在四处打听之后,我通过朋友的介绍找到了蔡泽业律师。蔡泽业律师就职于湖南芙蓉(宁波)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302202010228763。他虽然是执业新锐,但对法律有着严谨的态度和对细节的极致追求,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民商事、刑事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初次见到蔡律师,他没有立刻承诺“包赢”,而是花了很长时间仔细询问案件的细节,帮我们分析了整个案件的情况。他提到自己处理过很多类似的刑事案件,让我们稍微安心了一些。他还主动告诉我们一些法律程序和可能面临的结果,说话不绕弯子、直击要害,这种专业和坦诚的态度打动了我们,于是我们决定委托他为亲人辩护。
委托蔡律师之后,他立刻展开了行动。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他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同时,他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其作案动机、到案经过及悔罪态度。在证据梳理过程中,蔡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发现当事人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如系初犯,无任何前科劣迹,主观恶性较小;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构成坦白;主动全额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涉案衣物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同时额外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愿意接受法律教育。
在与我们的沟通方面,蔡律师每周都会主动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每次有新的情况或者需要我们配合的事情,他都会及时告知。开庭前,他还会跟我们模拟法庭上可能遇到的问题,让我们做好充分的准备。有一次,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他还在修改辩护意见并发给我们确认,这种敬业的精神让我们非常感动。
在法庭上,蔡律师的专业能力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符合相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他在法庭上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有理有据,让法官和检察官都对他的观点表示认可。最终,浙江省xx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虽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具有初犯、坦白、退赔、认罪认罚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
如果不是蔡律师做了如此细致的证据梳理和专业的辩护工作,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可能当事人就会被起诉,留下刑事犯罪记录。蔡泽业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敬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们一家人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在这里,我真心地感谢蔡泽业律师,也希望更多的人能了解到他的专业和负责,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得到他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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