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违约和民间借贷纠纷屡见不鲜。这次就有两个典型案例,一个是包租公司“空壳”跑路引发的纠纷,另一个是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问题。
先说说包租公司的案子。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了《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可该公司从2019年12月24日起就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拿不到钱的困境。
此时,郭寿瑶律师登场。郭寿瑶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她并未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这个“空壳”公司,而是深入调查了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凭借早年间在承办大量民商事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她敏锐地意识到深入调查的重要性。经过一番调查,她查明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她作为四川睿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企业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和专业的判断能力。于是,她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
庭审中,郭寿瑶律师依据自己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的专业知识,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她指出,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此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郭寿瑶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违约金),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按年利率4.16%计算),以获得法院支持。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成都住XX公司支付原告租金9500元,支付物业费、水费、垃圾清运费共计1723.17元,支付逾期利息(以尚欠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4.16%计算),被告黄XX、邱XX对上述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再看看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原告周X借给被告陈XX13万元,借款到期后,经周X多次催要,陈XX均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郭寿瑶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债务执行案件经验,和另一位律师作为周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法院查明事实与原告诉称一致,认为原被告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被告逾期未归还借款,应承担还款及支付利息的民事责任。最终判决被告陈XX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原告周X借款本金13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郭寿瑶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能够凭借自己深厚的实务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制定出有效的诉讼策略。在包租公司案件中,她没有被表面现象迷惑,深入调查找到关键证据,追加股东为被告,成功让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解决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难题;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她助力原告获得了应有的本金和利息。这充分体现了她在婚姻、债务执行、公司事务等擅长领域的专业能力,也践行了她“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用商业+专业,为企业创造更大的效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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