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慧欣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坚持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这一理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凭借专业严谨的态度和务实高效的服务,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在工伤维权方面,申请人张某某在某公司工作时左手被机器切伤,被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但公司未缴社保且拒付工伤待遇,导致申请人被迫离职。杨慧欣律师(执业证号:13706202311624356)代理此案后,尽管公司无故缺席庭审,仲裁委仍依法裁决,公司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共计190335.6元,全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这一案件体现了杨律师在处理工伤案件时,严格遵循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应有的赔偿,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负责态度。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原告某公司完成某某小区路面工程后,被告拖欠工程款。杨慧欣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本案,主张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利息,并由其唯一股东王某承担连带责任。法院审理认定工程总造价1018500元,已付798250元,扣除质保金后,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189695元及利息,股东王某无法证明财产独立,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终我方胜诉。杨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深入研究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追回了工程款,保障了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16岁)、一子(7岁)。2021年7月双方因矛盾分居,原告带两子女在烟台生活,被告长期未探望,分居满三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委托杨慧欣律师代理本案,诉求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由原告抚养两名子女并由被告支付抚养费。法院审理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予离婚;结合子女长期随原告生活、自愿选择母亲抚养的事实,两名子女均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共计2200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向原告支付12922.5元。杨律师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仅关注当事人的法律诉求,还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和子女的成长环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权益。
杨慧欣律师作为山东谷源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从事法律工作16年,从2023年开始正式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她在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专精于离婚纠纷案件。同时,她还担任芝罘区毓璜顶等多个街道办事处社区法律顾问、烟台市建昌街小学法治副校长、烟台市业达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企业制度搭建、经营风险排查、合同管理、纠纷处理等核心工作。在执行业务领域,她形成了专业特色,强制执行回款总金额超千万级,为涉事企业、个人挽回了巨大损失。她还参与过烟台鑫兴经济发展总公司、烟台昌隆运输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项目,以及多个拆迁项目诉讼代理。杨慧欣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法律领域不断前行,为当事人提供着稳定、可靠、合规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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