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对于公证处不给我公证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广东广和(成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公证遗嘱对于公证处不给我公证当事人可以问清楚其中的原因,如果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整理资料,如果是无故不办理的,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但我国继承法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我国遗嘱的形式共有5种,除了公证遗嘱之外,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
{ArticleTitle}

一、公证遗嘱对于公证处不给我公证怎么办?

公证处不给遗嘱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可以问清楚其中的原因,如果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重新整理资料,如果是无故不办理的,可以到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但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有效的。只不过在各种形式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也就是说遗嘱不经公证也有效,但有关处理房产的遗嘱,最好公证。

我国遗嘱的形式共有5种,除了公证遗嘱之外,还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

一份有效遗嘱,应当包括:遗嘱人的情况、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具体处理方案、签名日期等信息。

申办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财产权属证明及清单、遗嘱草稿等材料。

遗嘱人必须单独当着公证员面在遗嘱上签名,公证员还将采用捺印、拍照、录音等方式确保遗嘱真实、有效。

二、没有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怎么处理

(一)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两种,《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如被继承人生前立有未经公证的遗嘱,必须首先要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方能办理继承权公证,在能认定遗嘱效力的前提下,必须出具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按法定继承权公证则极有可能侵犯遗嘱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二)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会出现三种情况:

1、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又难以达成一致协议的,则遗嘱的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的审理方能确认,公证处无权仅凭几个无利害关系证人证言就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2、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有效性虽有争议,但最终达成了一致的遗产分配协议的,在向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落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可以依法定继承方式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遗产的分配份额依协议而定;

3、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无争议,且向公证处出具了无争议声明,只有在此情况下公证处才能直接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此时出具的就是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决不能因为法定继承的结果与遗嘱指向的是同一人而采用法定继承方式出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证对于我们一般有需求的人来说是特别重要要的,但是公证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这样公证处才会进行受理,如果材料齐全,无故不给公证的话,那么作为当事人就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2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公证遗嘱对于公证处不给我公证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4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5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3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0****4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86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4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通181****700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2****596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7****996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遗嘱不给公证是否有效?
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只有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遗嘱是人死后才会被执行的,这个时候已经没办法从死去的人口中知道所立的遗嘱是否有效,但是可以通过一些法律上的判断,得知该份遗嘱是否有效,一般可以通过见证人来进行认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是指由两名公证人员依照《遗嘱公证细则》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的遗嘱。公证人员会详细询问遗嘱人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家庭成员、财产分配等诸多问题并制作笔录,最终形成遗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到哪去办理遗嘱公证?
只有获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的公证机构,即公证处才可以做遗嘱继承公证。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遗嘱遗嘱怎么公证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婚前老公遗嘱房子给我合法吗
婚前老公遗嘱房子给我是属于合法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一流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遗嘱公证,遗嘱变更后遗嘱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证遗嘱如何变更、撤销的? 1、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方式 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方可,其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2、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 3、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证、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如系立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2)审查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有情形;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立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遗嘱变更,遗嘱公证后怎么办理,遗嘱更改后遗嘱如何变更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证遗嘱如何变更、撤销的? 1、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方式 公证遗嘱撤销需要遗嘱的订立人通过立新的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撤销或者向通过公证处申请办理撤销原遗嘱的声明公证方可,其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或录音遗嘱均无法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2、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胁迫诱使; (4)撤销公证遗嘱的原因真实、明确。 3、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居住地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涉及的不动产/动产的权属凭证、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明等,遗嘱受益人如系立遗嘱人的近亲属的,还应提供关系证明。 (2)审查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否有共有情形;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立遗嘱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2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证处不给公证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对遗嘱公证处不出具公证书的原因很有可能是遗嘱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充分,不是立遗嘱人主动提出公证申请的,当事人不支付公证费的,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诸如此类的情形,公证机构到时会告知当事人不给公证的原因。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遗嘱公证,遗产遗嘱如何执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公证的遗嘱在遗产继承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由一名或者数名继承人将另外的一名或者数名继承人作为被告到,由来确认遗嘱的法律效力。 (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 (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 (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82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公证遗嘱对于公证处不给我公证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