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XX因与刘XX盗窃公司财物,被原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还责令共同退赔。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王XX感到绝望,认为自己的行为应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不应承担全部退赔责任,于是决定上诉。在这个关键时刻,黄学良律师走进了他的生活。
黄学良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专业,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是四川厚浪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也是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他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早在2017-2018年,他在内江市市中区四川英中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系统接受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流程实务训练,熟悉庭审流程、文书写作与案件办理规范。2019-2020年,他在资中县四川佳奥律师事务所正式执业,立足资中、深耕内江本地法律服务市场,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各类刑事案件百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办案经验与庭审驾驭能力。
接手案件后,黄学良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分析中。他首先精准提出了罪名定性异议,坚持主张王XX的行为应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非盗窃罪。他深知,一旦罪名从盗窃罪转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王XX面临的刑罚将大幅减轻。曾经在处理多起类似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罪名的准确认定对于当事人的量刑至关重要。虽然二审未采纳这一辩护思路,但该辩护思路为案件定性提供了有力争点。
接着,黄学良律师对核心证据进行了全面质疑。他系统地指出价格认定意见在鉴定基准日、鉴定方法等方面存在程序违法,同时质疑被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存在矛盾、涉案光模块数量认定无客观依据等。在审查证据的过程中,他凭借超过300起案件的经验,敏锐地察觉到这些证据问题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他的努力成功促使二审法院对证据问题进行详细审查,尽管最终未动摇定罪结论,但体现了他对证据链的精细剖析。
在挖掘从宽情节方面,黄学良律师也毫不含糊。他主张王XX具有从犯、退赔部分损失、认罪态度好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并请求适用缓刑。通过与王XX的深入沟通和对案件细节的把握,他充分了解到王XX在案件中的实际情况,为其争取从轻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他的这一主张为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量刑提供了复核维度,确保了当事人已获得的从宽处理结果未被加重。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王XX事前明知刘XX盗窃意图仍共谋销赃,事后共同分赃,构成盗窃罪共犯;价格认定意见程序合法、数量认定恰当;原判已充分考虑从犯、退赔等从轻情节,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王XX的上诉未改变定罪结果,但黄学良律师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以“专业、严谨、尽责”的执业理念,全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始终坚信,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唯有将专业知识与案件实际相结合,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秉持这一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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