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移送起诉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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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予移送起诉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有标题,人民检察院的名称,辩护意见和结尾。最主要的当然就是辩护意见了,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是要经过审查以后提起诉讼,既然律师本人认为不予移送起诉,那就应该在辩护意见书当中阐明不适合移送起诉的具体原因,辩护意见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
不予移送起诉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不予移送起诉辩护意见书的格式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

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亲属的委托并征得他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犯罪嫌疑人____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本辩护人查阅了本案的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辩护意见如下:

1、 事实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证据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适用法律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起诉量刑方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本辩护人请求本案承办人员在审查起诉时,采纳辩护意见。

辩护人: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律师、___律师

____年__月__日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主要查清哪些事情?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

1、事实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

2、其他责任

人民检察院追诉犯罪应当客观、全面,因此,在审查起诉时要注意审查有无遗漏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要查清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就必须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罪行,对共同犯罪案件要查获所有实施犯罪的人。

3、是否追责

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之一,因此,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必须查明犯罪嫌疑人有无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

4、侦查合法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过程,也是对侦查工作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因此,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时,要注意审查侦查人员的侦查活动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特别要查明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的过程中是否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况。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时候会适当的参考律师提交的辩护意见书,在事实清楚,侦查合法,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检察院必然是要移送起诉的呢,辩护律师不妨从这几方面着手进行辩护。审查起诉阶段和刑事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分别递交的辩护意见书,也正是体现律师本人辩护能力高低的关键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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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我认为起诉书在认定事实上有重大出入(或者事实不清、定性不当等)。理由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
我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第____款之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本案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不予起诉(或请求法庭对被告人宣告无罪或免除处罚或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________
以上就是刑事辩护意见格式的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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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涉嫌案件移送公安不予受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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