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佟高峰目前在新疆圆方律师事务所处理民商事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其中合同类案件占比达65%。
佟高峰接手过一起农产品买卖定金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张XX签订辣椒收购合同,收购136亩辣椒,原告支付定金150000元。之后,原告以被告单方违约、拒不履行合同为由,将被告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50000元,还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被告张XX提出几点辩称,称案涉辣椒地实际为其子承包,自己属于无权处分;合同约定定金远超法定20%上限,约定无效;原告未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定金,已构成违约;自己已将全部款项原路退回,原告无实际损失。佟高峰围绕这四大核心要点展开抗辩,通过土地承包合同、银行流水、微信记录等证据,完整还原了事实。
法院最终采纳了佟高峰绝大部分抗辩意见。认定合同定金超过标的额20%的部分无效,合法定金仅为122000元;综合双方过错,将违约金调整为合法定金的40%即48800元;驳回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150000元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原告自行承担。最终被告仅需支付48800元,较原告诉请减少了10余万元。
佟高峰还处理过猎头服务完成遭拒付案件。他代理原告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与被告某大型电工企业签订《委托招聘合同》,按约定为被告提供猎头服务并推荐候选人成功入职,满足全额付费条件,但被告以“背景调查遗漏一段经历”“涉嫌商业贿赂”为由,拒绝支付90000元服务费。被告提出背景调查信息不全构成违约、存在商业贿赂应十倍扣款、有权拒付全部费用等抗辩。佟高峰围绕合同义务已完成等核心要点展开抗辩,提交完整证据链。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服务费90000元、违约金1223.01元,以及以90000元为基数按LPR3.1%支付自2025年4月29日至实际付清之日的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承担,原告全额追回服务费及违约金。
另外,在劳动者猝死未获加班费案件中,佟高峰代理死者李X近亲属。李X入职某塑业公司后,公司未签合同、未缴社保,实行两班倒无周休制度,李X在单位宿舍突发疾病死亡,家属发现其在职期间长期加班却未获工资。被告公司称李X不存在加班、加班工资诉请未经仲裁前置、已过时效等。佟高峰围绕核心要点展开代理,结合生效判决查明的加班事实精准计算。法院采纳其意见,确认劳动关系,判令被告支付加班工资10764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成功为死者家属追回全额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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