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9月,在云南昆明发生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黄先生与被告王先生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原告出资18万元,由被告代持云南某公司10%股份。原告依约支付款项后,双方协商被告退还全部出资款,被告仅退还5万元,剩余13万元未支付。后来原告发现该公司已被转让,多次催要剩余款项无果,遂决定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13万元合伙款项、支付资金占用费及律师费,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被告则辩称案涉为投资行为,公司经营亏损,应按比例结算,仅需退还部分款项。
汤思骑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301202410844808。他兼具多年政府机关工作经历与专业律师执业能力,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十余年,业务领域多元、实战经验丰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尤为专精于民间借贷案件。
在接手这个案件后,汤思骑律师第一时间全面审查了案件材料,多次与原告沟通,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在法院立案后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公开开庭审理时,汤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庭审。在证据举证质证环节,原、被告围绕诉讼请求及抗辩理由提交证据,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汤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被告提交的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单方制作的经营数据等与本案无关的证据提出异议,最终法院对这些无关证据不予采信。
汤律师还深入研究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案涉款项性质、双方是否达成退款合意、款项支付及相关费用承担等问题。他从专业的角度为法院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论证,帮助法院明确双方已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合意。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先生退还130000元;驳回原告黄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58元,由原告黄先生承担303元,被告王先生承担5755元;保全费3029元,由原告黄先生承担151元,被告王先生承担2878元;若未按判决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汤思骑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执业态度和高效的处理效率,成功为原告追回了13万合伙出资款,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专业为基、解决问题为核”的执业理念,从政务与司法双视角为当事人制定精准、高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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