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撤销原审中对甲X、乙X犯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及责令退赔的判项。甲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原判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乙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李建鹏律师专业且严谨的工作过程。
李建鹏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此前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当他接手M某(甲X)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二审案件时,凭借过往经验和专业知识,初步判断原审存在罪名定性错误的问题。
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要证明甲X与乙X的行为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而非敲诈勒索罪。李建鹏律师仔细查阅了大量的案件卷宗,包括甲X与乙X的工作文件、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他发现甲X与乙X系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采访报道、舆论监督等职务便利,以相关单位存在问题为要挟索要钱款,该行为更符合受贿罪特征。
庭审中的争议焦点集中在罪名定性上。检察机关认为原审定性准确,建议维持原判。李建鹏律师则围绕自己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充分论证。他指出,甲X与乙X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原审认定敲诈勒索罪未能准确评价其要挟行为中的职务因素。同时,他还提出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等观点。这些观点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根据证据规则,没有证据证实的款项不应计入犯罪数额。
在扭转局面的关键环节,李建鹏律师精准剖析法律适用争议。他结合在案证据,详细阐述了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让法官清晰地认识到甲X与乙X的行为更符合受贿罪的构成。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甲X的量刑由十年改判为五年,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减轻刑罚的结果。李建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细致的工作态度,在这起案件中展现了出色的辩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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