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X年,某建设公司一纸诉状将某企业管理公司和范某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股权收购委托代理合同》无效,返还170万元服务费,赔偿损失5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原来,该建设公司委托企业管理公司和范某某代为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并办理资质分立事宜,支付了170万元服务费后取得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然而资质随后被行政机关撤销,建设公司便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
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自2017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劳动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等法律领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对合同纠纷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此次她接受两被告委托出庭应诉。
朱秀芳律师紧扣《民法典》合同效力要件展开工作。她主张案涉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现行法律并未禁止企业通过重组分立方式获取资质,所以合同合法有效且已履行完毕。针对原告“买卖资质”导致合同无效的抗辩,她指出资质获批是行政审批结果,被告仅为受托人,履约过程无过错。同时,她重点论证资质被撤销是后续行政监管及政策调整所致,属于商业风险范畴,与被告的代理行为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原告作为专业建筑企业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此外,她明确主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担保责任随之消灭,封堵了原告要求范某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路径。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朱秀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股权收购委托代理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原告资质被撤销系行政法律关系调整的结果,并非被告违约所致,原告据此要求返还款项及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朱秀芳律师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高达248万余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这起案件对同类纠纷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明确了建筑行业资质转让合同中,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合同合法有效的认定标准,为类似合同的效力判断提供了参考。其次,清晰界定了商业风险与违约责任的界限,让当事人清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哪些情况属于商业风险应由自身承担,哪些情况属于对方违约可追究责任。再者,对于担保责任的认定,明确了主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担保责任的消灭条件,为处理类似合同中的担保问题提供了范例。最后,通过司法裁判厘清了此类服务合同中“履约完毕”与“政策风险”的责任边界,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商业信誉与经济安全。
在司法实践中,建筑行业资质转让纠纷逐渐增多,法院对该类合同效力的认定更加注重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和法律规定。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紧扣合同效力要件,准确区分商业风险与违约责任,合理运用证据进行论证。朱秀芳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举证思路和代理策略,为其他律师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有助于推动该领域司法裁判的统一和规范。
除了这起建筑行业资质转让合同纠纷,朱秀芳律师还处理过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在买卖合同纠纷中,某某五金店与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建设公司拖欠货款442493元未付,还提出多项抗辩。朱秀芳律师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货款价格、违约金、维权费用等多项抗辩,逐一找到突破口,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予以有力驳斥。她通过驳斥管辖权异议确立审理基础,夯实货款债权驳斥价高减付抗辩,主张违约金合理应对调整抗辩,明确维权费用承担驳斥非必要支出抗辩,合理应对连带责任主张兼顾诉求合理性。最终,法院判决某某建设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违约金、律师费、担保费等合计540191.6元,案件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在委托合同纠纷中,某某原告公司与某某XX公司签订《企业委托代理协议书》,支付意向金50000元后,XX公司未完成委托事项。被告辩称合同未生效、涉案交易本质为资质买卖属无效合同,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朱秀芳律师制定“破抗辩、固债权、追连带”的办案思路,驳斥合同未生效抗辩,否定交易无效主张,夯实债权主张依据,合理主张各项损失。法院经审理,判决某某XX公司返还原告意向金50000元、支付违约金10000元,承担律师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500元及部分保全费,某某建筑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一人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朱秀芳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她能够全面梳理案情,深入分析证据,精确识别法律争议焦点,量身定制策略,根据案件性质与客户需求选择最优解决路径,全程高效推进案件,并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在当前合同纠纷日益复杂的司法环境下,朱秀芳律师的办案方法和策略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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