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大家都希望能有个稳定且顺心的职业环境,但有时候也会遇到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对于在外企工作的朋友来说,当面临这种情况时,就会关心赔偿问题,其中“N+1”赔偿标准是大家常提到的。那这个“N+1”到底是多少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聊聊。
一、“N+1”赔偿标准的含义
“N”指的是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1”则指的是代通知金,也就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
举个例子,小李在外企工作了3年零3个月,他的月工资是8000元。这里“N”就是3.5(3年零3个月按3.5年算),“N”对应的赔偿金额就是3.5×8000=28000元,“1”就是一个月工资8000元,那么“N+1”的赔偿总额就是28000+8000=36000元。
二、计算“N”时工资的确定
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比如小张月工资是25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三倍就是18000元,小张的月工资高于这个数,那计算“N”时就按18000元来算。
三、适用“N+1”赔偿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比如某外企因为业务调整,原来的部门要撤销,和员工协商变更岗位没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适用“N+1”赔偿。
四、员工维权的途径
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符合“N+1”赔偿标准,但企业拒绝支付,员工可以先和企业协商,准备好自己的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和企业沟通赔偿事宜。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写清楚自己的诉求和事情经过。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你拿到“N+1”赔偿后,可能后续还会有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款的税务问题,或者企业是否会在离职证明等方面设置障碍。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给你带来新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解决后续可能遇到的问题,让你在维权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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