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静律师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均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她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的教育背景,还担任着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等重要职务。
在合同事务方面,吴静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超龄人员用工争议案中,死者何XX家属请求确认其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吴静律师围绕主体资格、用工关系、法律规定等关键点展开抗辩。指出何XX事发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双方仅处于面试、体检阶段,未建立实际用工关系,且此前何XX系某清洁服务公司员工,与物业公司未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驳回原告诉求,为物业公司避免了巨额工亡赔偿风险。
在大额玉石买卖欠款案中,委托人赵XX委托吴静律师追讨被告马某某拖欠的货款。吴静律师全面梳理欠条、聊天记录、供货明细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买卖合同关系真实有效,被告应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在诉讼中,律师推动高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如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承担,实现了货款全额追回和逾期损失补偿。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王X将某科技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共计126831.5元。吴静律师针对各项不合理诉求逐项抗辩,指出原告周六为值班并非加班,且系个人原因主动辞职,不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公司支付合理工资部分,驳回加班费53849.5元、经济补偿金40053元及其余高额诉求,为企业实现重大减损。
这些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合同纠纷,明确了超龄人员用工关系的认定标准,为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参考;在债权追讨方面,展示了如何通过梳理证据、推动调解来保障债权人权益。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精准区分加班与值班、主动离职与被迫解除,为企业处理劳动用工问题提供了合规思路,有助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吴静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与劳动争议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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