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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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出具的整体安置政策是一样的,每项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的,一般都会分会土地补偿、安置费的补偿,如果土地上种有树苗的话则有青苗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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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今国家为了平衡发展,已经由城市发展延申到各省的农村发展,为了建设好农村,那么就需要统一规划,首先就是需要修建马路,建高楼、建厂房等,这些规划就需要占用原来农村居民大量的土地,甚至要把原来村民们的老旧住房进行拆迁,这肯定就涉及到国家给这些拆迁的村民补偿的问题。

2、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条件不一样,那么每个地方的拆迁安置政策也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国家出具的整体安置政策是一样的,每项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的,一般都会分会土地补偿、安置费的补偿,如果土地上种有树苗的话则有青苗费补偿。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很多人在看到国家来进行征地的公告后,由于树苗或者房屋被征收的补偿金额一般都会比当地的市场价格要高,为了得到国家跟多的补偿金,就会自行的去建立房屋、种青苗等,其实这些都是不允许的,在国家发出要被征收土地的公告后,我们如果还在该土地上建房屋那就是属于违章建筑,国家是不会给我们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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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动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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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土地有补偿吗?
农村拆迁土地有补偿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不管是拆迁房屋还是征收土地,都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的。并且根据相关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要对于农村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之后,必须要保证原来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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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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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搬迁土地怎么补偿?
这需要结合当地的补偿政策来确定,一般征收土地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再者就是安置补偿费,同时还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些补偿都会由征收方来进行支付,而且房屋折迁补偿与土地补偿是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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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动迁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补偿标准提高,增加补贴款项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村集体所有,按照今年征地补偿条款,大家只能拿到房屋补偿,宅基地的补偿款则归村集体管理;但是从2020年开始,农村征地过程中所占用的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款都将归村民所有,也就是说大家可以拿到2份房屋相关的补偿。
2、农民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在目前的征地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不够的问题,很多农民是处于一种直接被通知要征地的情况,而并没有获得提前的告知与交流,达成协议;因此,国家提出,国土资源部将建立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让农民能够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征地信息,让农民享有绝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限制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
3、补偿方式更加灵活实用之前有部分朋友反映,村里征地只有货币补偿,而自己却想要商品房作为补偿,但是村里不给,只能被迫接受货币补偿。现在,对于拆迁补偿款的发放,农民可以选择接受现金补偿或者同等价值的商品房作补偿,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机结合。也就是说,农民可以选择更多的补偿方式。
4、严禁先拆后补,保护农民权益这一点大家一定要记着,按照国家的规定,农村在进行征地时,首先,相关部门必须将拆迁文件给到大家手中,且文件内容具体说明了拆迁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大家是可以自由选择补偿方式的;要记住,国家是严禁先拆后补,暴拆等行为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懂得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5、补偿款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由于各项目补偿的变化,补偿款的计算方法及金额也发生了改变,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补偿金额每平方米补偿金额宅基地占地面积固定房屋市场估值地上财产附着物补偿安置费另外,2020年除了征地补偿标准有所提升以外,农村的征地拆迁政策也将有所调整,将会进一步明确可征地范围,并且严格规范拆迁程序。以上就是2020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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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后女儿户口没迁出,农村土地怎么确权
[律师回复] 但非因承包方原因未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除外、抵押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请求确认该流转无效的,应予支持你好,因为你的女儿户口未迁出,神州土地的小编认为因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依然归你女儿所有。根据《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承包费、承包期限等主要内容相同的条件下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但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除法律或者本解释有特殊规定外,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十条 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均主张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按照下列情形,应予支持。但在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已经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通过,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主张优先承包权的,不予支持、出租、入股;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作为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据。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即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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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标准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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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迁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
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你有风险: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还不值钱,将来不好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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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标准2024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农村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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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户口迁出后,原农村户口还能分到土地吗?
[律师回复] 这个得到土地其实也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而且是根据各个地方农村土地的现状来获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
1.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 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 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还有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
其实,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你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在这个时候你可以看看是否能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
1.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原农村户口迁出了,原农村的土地还能分到吗
[律师回复] 这个得到土地其实也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而且是根据各个地方农村土地的现状来获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
1.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 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 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
还有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
其实,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你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在这个时候你可以看看是否能申请宅基地。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
1.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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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遇见拆迁土地如何补偿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一般是土地补偿费等于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乘以补偿倍数。遇见征地纠纷我们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我们在遇见农村遇见拆迁土地如何补偿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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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迁户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户口迁移是个人的自由  只要接受方同意,迁出方一般不会阻拦的。  土地确权后,娘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受法律保护;  不过到婆家后,一般情况下,在婆家也就不能再拥有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了。  
二、农村土地确权,确的是什么权  是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即土地使用权。不是土地所有权,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我通常说的地是村里的。  
三、户口迁出后,土地是否会被收回  
1、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经确权后,依法受法律保护!  
2、确权到期后,以后就不再拥有继续承包经营的资格了。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你户口已经迁出,也就不具备再承包经营的权利了。如果婆家这边有土地,也允许你承包经营的,当然也可以了,不过这类情况很难了。  
3、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村委无权收回确权后的土地。  (
2)在下列情况下村委有权收回土地:  2-
1、举家外迁出地级市以外的地方(并给予承包方适当补偿);  2-
2、承包人死亡,按照继承法无法继承的。  
四、村里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行为: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你有风险:娘家的土地确权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村里是可以收回的。到时候,在婆家你也可能没有土地。农村的土地使用权,现在还不值钱,将来不好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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