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劳务市场,很多人以为只要有分包合同,工人与总承包单位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可颜XX的遭遇打破了这一认知。2024年,颜XX进入X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项目工作,未签书面合同。工作中他意外受伤,XX公司却以与承德XX公司是劳务分包关系为由,否认与颜XX有劳动关系。颜XX无奈之下,找到李岩律师(执业证号11308202310630754,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李岩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经验。他接手后,没有被XX公司的分包合同迷惑,而是从颜XX受XX公司员工管理、工资由XX公司发放等细节入手。
李岩律师深知,确认劳动关系不能只看表面合同,更要结合实际管理和报酬发放等情况。他根据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知道聊天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都是关键证据。于是,他指导颜XX收集了施工聊天群记录,证明XX公司员工对施工进程和要求进行管理;又找到工资结算表和银行回单,证实工资由XX公司发放。同时,李岩律师还让颜XX的工友姚XX提供证人证词,进一步说明工作情况。
在证据链搭建上,李岩律师把这些零散证据串联起来。他发现,XX公司虽称是代付工资和医疗费,但没有足够证据支持。而颜XX受XX公司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劳动内容也是XX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些证据形成了闭环,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庭审中,李岩律师凭借经验预判XX公司会以劳务分包为由抗辩。他提前准备了详细的质证意见和辩论观点,针对XX公司提出的各项理由逐一反驳。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岩律师的观点,确认颜XX与XX公司自2024年X月2X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该判决结果与李岩律师提供的证据和辩论观点完全吻合)。
另一案例中,张XX受聘于滦平XX矿业有限公司,工作中受伤被鉴定为伤残九级。张XX要求公司支付多项工伤待遇,公司却在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问题上与他产生争议。张XX同样找到了李岩律师。李岩律师根据以往办理工伤赔偿案件的经验,指导张XX收集了认定工伤决定书、初次鉴定结论书、考勤表和银行交易明细清单等证据。
在证据链搭建方面,李岩律师指出,虽然考勤表公司不认可,但银行交易明细清单能证明张XX受伤前平均工资为15000元左右。他还结合法律规定,说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的差额,公司应承担责任。
庭审辩论时,李岩律师预判公司会以已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为由抗辩。他准备了充分的理由,说明停工留薪期工资与受伤后工作报酬性质不同。最终,仲裁委裁决自2025年11月12日起张XX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张XX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9205.5元(该金额与法律规定的计算标准相符)。
这两起案例中,共同的法律逻辑是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分析,通过实际管理、报酬发放等关键要素来确定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责任。李岩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200+件各类案件,丰富的经验让他能快速识别关键证据,预判对方抗辩,设计高效的证据链。对普通人来说,遇到劳动纠纷和工伤赔偿问题,要及时收集聊天记录、工资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