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定1死1伤评定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定1死1伤评定是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定1死1伤评定会是什么

交通事故定1死1伤评定会是什么

根据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30万元至6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具有《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内确定量刑起点的基准刑:

(1)交通运输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又逃逸的;或者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又逃逸的;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又逃逸的;或者造成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中第二条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又逃逸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2)死亡二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3)重伤五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刑期。

(4)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有期徒刑确定基准刑。

(5)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的(各地区可以在60万元至100万元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起点数额标准),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当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交通事故问题的处置如果涉及人员的伤亡就会导致自己权益的损失,但是最为重要的是有关的当事人需要合理应对相关的情况,进而确保自己的利益,不过,在生活中,相应的问题处理会有不少的争议,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了解有关的条例,积极的遵循。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定1死1伤评定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2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0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7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81****561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145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8****894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交通事故定1死1伤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定1死1伤评定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爱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工伤1个门牙能评残能评残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员工工伤脱落一颗门牙是无法构成伤残的。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标准:32)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无伤残等级赔偿:
1、工伤无伤残等级,那么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待遇有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等。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1死1伤交通事故判刑吗?
1死1伤交通事故可能会被判刑,我国《刑法》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1死1伤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中1死1伤的处理首先需要进行报警,可以通过拍照留证,然后等待交警部门的处理,同时也要叫救护车,救助伤者,之后会在公安部门的鉴定当中,进行责任的认定,然后公安机关会进行调解处理赔偿的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脑死亡能评工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上没有规定脑死亡的条例,法律上的死亡如下:  所谓宣告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超过法定期限,人民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该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法律上,自然人的死亡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死亡,是指在生理上的明确无误的真死。一种是法律上的推定死亡,事实上也可能死亡,也可能没有死亡。  
(一)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计算。宣告一个人死亡,关系到终止他的民事主体资格,须慎重从事,所以需要有较长的失踪时间。  同宣告失踪一样,宣告死亡也须按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宣告死亡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首先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这些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和其他法定继承人、财产管理人、债权人等。
其次,由人民依有关特别程序审理。人民受理案件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为期一年。公告届满后仍无踪者生存的消息时,可作出宣告死亡判决。  
(二)关于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的法律后果相同,比如单位除名、户口注销、继承开始、配偶可以再婚等等。  
(三)关天宣告死亡的撤销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5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胎儿死亡伤残评定是多少?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胎儿死亡的话,其伤残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不能够单一而论。肇事者还是需要对受伤者以及死去的胎儿对其进行一定的赔偿。具体赔偿内容需要通过实际花费来进行相关确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胎儿死亡伤残评定是多少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10w+浏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交通事故定1死1伤评定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