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成交易,人们通常会签订合同。本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应依法履行合同,不得轻易解除或违约。有时合同被中止。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
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开岗位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根据《兵役法》第56条和《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第11条的规定,招录前是用人单位正式职工的原单位,退伍后原则上应原单位复工复职。
2、劳动者因人身自由的限制不能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可以中止劳动合同,也可以部分中止劳动合同。根据“关于开展(劳动法)对一些问题的看法”28日规定,劳动者是涉嫌违法犯罪,检查有关机制,拘留或逮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可以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在劳动合同暂时中止履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实受误人自由限制,劳动者临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损失,可以根据其《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劳动者被定罪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停产、变更生产、组织调整、合营、有关停产、变更生产、组织调整的,合营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假如劳动者再次意外失踪,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不一定是因为劳动者意外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当劳动者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时,劳动合同才终止。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5、中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一定条件,劳动者因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
6、中止履行合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辩护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致使合同的权利义务暂时中止的行为。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仍然存在。答辩权消灭后,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效力。
7、所谓解除合同,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终止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根据定义,两者非常相似,即既有债务关系又有债权人关系由于效力的破坏。然而,两者之间仍有差异,主要的差异必须是:
(1)两者的效果不同。合同的解除在过去和过去都是有效的,这样合同关系就可以消除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在将来也就是没有溯及力。而合同的终止仅仅使合同关系的终止,对未来有效,不具有恢复效力。
(2)两者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合同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违约救济,是对违约方的一种制裁。因此,合同的终止一般只适用于违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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