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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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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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乡政府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的;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等等。
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

一、乡政府可不可以当公司股东?

乡政府不是个自然人,而且乡政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在职人员,法律规定国家公务员不能从事商业活动,更不可能注册公司的。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注意: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股东主要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综合上面所说的,乡政府属于国家的单位,是没有资格当公司的任何一职,而且也不能当公司的投资人,这也是为了防止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作出一些不合法的事情来,所以,一切都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不然的话就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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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为了发展..........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西临,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亩(详见测量成果册)。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元。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电停水(正常检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时缴纳水、电费用。
第六条: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乙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之间对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互不补偿。
第八条:甲方应协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办证费用由方支付。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办证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
第十条:甲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会议纪要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纪录以及村民的签字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复制件,但是,甲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门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该宗土地平面图一份:
2、测量成果册一份
3、本协议第十条所涉及的文件各一份。
甲方:乙方:
组长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村委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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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为了发展..........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西临,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亩(详见测量成果册)。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元。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电停水(正常检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时缴纳水、电费用。
第六条: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乙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之间对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互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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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甲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会议纪要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纪录以及村民的签字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复制件,但是,甲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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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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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有土地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可以,集体土地转让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出让只针对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需要先征用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再申请改变用途,农用转建设用。或者先转建设用地,再征地。土地按用途分类中包括农用和建设用,集体建设用地不属于农用地,所有权归集体。
既然它的用途是建设,可以不用转为国有土地(即不用征用),直接承包这块建设用地,开发建设,经营商品。也可以先征用,再由政府出让,开发。与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国土资源局)协商,与土地所有集体协商,由开发商做安置补偿后,政府再出让给开发商。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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