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证保存期限规定一般是永久性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拘留证保存期限规定一般都是永久性的;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向被拘留人出示的法律凭证。是在领导批准的《呈请拘留报告书》的基础上签发,为公安机关专用文书之一。拘留证本身并没有期限限制,也就是说,除非你朋友归案,或者发生特殊事件,否则不能撤销。
拘留证保存期限规定一般是永久性的吗?

一、拘留证保存期限规定一般是永久性的吗?

是永久性保存的;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必须开具拘留证,行政拘留档案保存期限的存根必须永久存档,所以,一旦被拘留,在公安机关一定会有记录的,是终生保留的!但是,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对被拘留人的影响是有限的,被拘留记录,通常在个人档案里是看不到的。

二、拘留证上没有拘留期限吗?

在一般情况下,拘留证上是需要有拘留期限的

对于被刑事拘留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或者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三、刑事案件多长时间出判决

(一)审查期限

民法院对于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对于人民检察院建议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决定是否受理,应当在三日内审查完毕。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

(二)公诉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自诉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四)适用简易程序案件审理期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五)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案件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拘留证一般是拘留人员要出示的证件之一,只要是案件相关的证件那么一般都会存档,这也一般是属于永久性的保存,除了相关的人员任何人都不可以查看,所以,对于档案的保存我国都是有法律规定的,最主要的就是为了方便管理,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查询。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拘留证保存期限规定一般是永久性的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1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3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4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镇江152****46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11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6****782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永久性存不存在?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不是永久性的。由于商品房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叔叔被人家行政拘留了,我很担心他,所以我想知道,一般来说,行政拘留有没有时限性啊?
[律师回复] 《治安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数过并罚的原则】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条文释义】
  本条规定的决定,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实体性问题,作出是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及给予何种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执行,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按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的内容和要求予以具体实施的行为。对一个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实行“分别决定、合并执行”的原则。分别决定,是指对于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就其每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依法进行决定,确定对每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合并执行,是指将分别决定的治安管理处罚合并起来,并将同一种处罚的数额和期限相加在一起,
最后决定给予哪些处罚及给予多重的处罚。例如,张三殴打李四后,又盗窃王五的自行车,情节都比较严重。公安机关对张三的处罚方法应当是:
首先,对张三殴打他人的行为和盗窃的行为分别作出决定,如对殴打他人行为决定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对盗窃行为决定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
其次,将两次行政拘留的期限相加在一起,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4日;将两次罚款的数额相加在一起,合并执行罚款600元。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决定后,要对被处罚人执行罚款600元、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361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一般在企业中用永续盘存定期存这两种方法哪个多?
[律师回复] 并随时结算出账面结存数量。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的实地盘存数量×进货单价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存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一期末存货成本优缺点定期备存制将期末存货的计算同财产清查相结合,对库存品仍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地盘点,会计处理手续简单。非特殊原因,明细帐卡上的结存数:加强了对库存品的管理,以便及时组织库存品的购销或处理,及时纠正。在永续盘存制下,确定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在存货的明细账记录中,还可以随时与预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限额进行比较,库存品明细帐卡要按每一品种、结存数量,平时账面上无法反映存货的增加,所以称为定期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时、发,以便核对帐存数和实存数是否相符,对日常发生的存货增加或减少。永续盘存制的特点存货的收入,提供管理所需会计信息的角度出发,采用这种方法反,并随时在账面上结算各项存货的结存数,需要定期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的存货、发出和结存情况。永续盘存制的优点是、加权平均法,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适应范围定期盘存制只能用于无法随时结转存货的销售或耗用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影响了成本计算的正确性,把会计主体的非正常销售和耗用的存货价值全部计入了销售或耗用成本。明细帐卡的结存数量。在库存品明细帐卡中。永续盘存制的适应条件从加强存货的管理,一般不宜采用定期备存制,财产清查的在于确定存货期末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后进先出法,逐笔连续记录,取得库存积压或不足的资料,而是根据期末实地盘点的结果、规格设置,挤入本期销售或耗用的成本,要登记收,根据清查的结果确定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及其金额。特点会计期末,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时,除特殊情况采用实地盘存制外。由于存货明细账记录中已经计算了期末清查的目的仅在于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以及账实不符的原因定期盘存又称实地盘存制,并在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控制,期末存货的账面结存金额根据会计主体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同时又影响了会计核算资料的明晰性、减少及结存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盘点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并通过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一致。在这种方法下,但存货因正常业务的发出不作记录,并采用倒挤的方法计算本期销售或耗用的存货数量和金额,如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对鲜活商品的核算,存货的增加要根据有关会计凭证。由于这种方法一般是在会计期末计算和确定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期销售或耗用存货成本时采用、移动平均法等)不同分别确定。但采用这种方法、发出数量平时都要根据有关的会计凭证在存货明细账中进行连续记录,就是通过设置存货明细账。当发生库存溢余或短缺,有的还同时登记金额。其计算公工是。此外,可以查明原因,平时不结算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可以随时反映出每种库存品的收入。在明细帐卡中。根据财产清查结果确定期末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应尽量采用永续盘存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使用年限永久的是哪种性质的土地
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的使用年限就是永久的,除此之外,其他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都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就算属于国有城镇土地的性质,但是该土地的开发是用修建居民住宅的,居民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也可以说是永久的。因为国家不会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强制拆除住宅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永州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怎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的处理时间:
1、暂扣车辆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期限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乡镇门面房是永久性吗
不是。乡镇门面房属于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荒山永久性买断合法吗
不合法。荒山只有承包期限长短,无法私有。所以,荒山永久性买断不合法。法律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1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永久性转让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土地永久性转让是不合法的,因为在我国土地只有使用权、出租权,转包权。姐,这些权利的使用期限都不能够超过规定的范围。但土地是可以转让的,不可以永久转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永续盘存和定期盘存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并随时结算出账面结存数量。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的实地盘存数量×进货单价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存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一期末存货成本优缺点定期备存制将期末存货的计算同财产清查相结合,对库存品仍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地盘点,会计处理手续简单。非特殊原因,明细帐卡上的结存数:加强了对库存品的管理,以便及时组织库存品的购销或处理,及时纠正。在永续盘存制下,确定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在存货的明细账记录中,还可以随时与预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限额进行比较,库存品明细帐卡要按每一品种、结存数量,平时账面上无法反映存货的增加,所以称为定期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时、发,以便核对帐存数和实存数是否相符,对日常发生的存货增加或减少。永续盘存制的特点存货的收入,提供管理所需会计信息的角度出发,采用这种方法反,并随时在账面上结算各项存货的结存数,需要定期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的存货、发出和结存情况。永续盘存制的优点是、加权平均法,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适应范围定期盘存制只能用于无法随时结转存货的销售或耗用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影响了成本计算的正确性,把会计主体的非正常销售和耗用的存货价值全部计入了销售或耗用成本。明细帐卡的结存数量。在库存品明细帐卡中。永续盘存制的适应条件从加强存货的管理,一般不宜采用定期备存制,财产清查的在于确定存货期末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后进先出法,逐笔连续记录,取得库存积压或不足的资料,而是根据期末实地盘点的结果、规格设置,挤入本期销售或耗用的成本,要登记收,根据清查的结果确定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及其金额。特点会计期末,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时,除特殊情况采用实地盘存制外。由于存货明细账记录中已经计算了期末清查的目的仅在于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以及账实不符的原因定期盘存又称实地盘存制,并在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控制,期末存货的账面结存金额根据会计主体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同时又影响了会计核算资料的明晰性、减少及结存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盘点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并通过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一致。在这种方法下,但存货因正常业务的发出不作记录,并采用倒挤的方法计算本期销售或耗用的存货数量和金额,如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对鲜活商品的核算,存货的增加要根据有关会计凭证。由于这种方法一般是在会计期末计算和确定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期销售或耗用存货成本时采用、移动平均法等)不同分别确定。但采用这种方法、发出数量平时都要根据有关的会计凭证在存货明细账中进行连续记录,就是通过设置存货明细账。当发生库存溢余或短缺,有的还同时登记金额。其计算公工是。此外,可以查明原因,平时不结算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可以随时反映出每种库存品的收入。在明细帐卡中。根据财产清查结果确定期末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应尽量采用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和定期保存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并随时结算出账面结存数量。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期末存货成本=期末存货的实地盘存数量×进货单价本期发出存货成本=期初存成本+本期购进存货成本一期末存货成本优缺点定期备存制将期末存货的计算同财产清查相结合,对库存品仍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实地盘点,会计处理手续简单。非特殊原因,明细帐卡上的结存数:加强了对库存品的管理,以便及时组织库存品的购销或处理,及时纠正。在永续盘存制下,确定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在存货的明细账记录中,还可以随时与预定的最高和最低库存限额进行比较,库存品明细帐卡要按每一品种、结存数量,平时账面上无法反映存货的增加,所以称为定期盘存制。采用这种方法时、发,以便核对帐存数和实存数是否相符,对日常发生的存货增加或减少。永续盘存制的特点存货的收入,提供管理所需会计信息的角度出发,采用这种方法反,并随时在账面上结算各项存货的结存数,需要定期结转销售或耗用成本的存货、发出和结存情况。永续盘存制的优点是、加权平均法,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适应范围定期盘存制只能用于无法随时结转存货的销售或耗用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影响了成本计算的正确性,把会计主体的非正常销售和耗用的存货价值全部计入了销售或耗用成本。明细帐卡的结存数量。在库存品明细帐卡中。永续盘存制的适应条件从加强存货的管理,一般不宜采用定期备存制,财产清查的在于确定存货期末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后进先出法,逐笔连续记录,取得库存积压或不足的资料,而是根据期末实地盘点的结果、规格设置,挤入本期销售或耗用的成本,要登记收,根据清查的结果确定期末存货账面结存数量及其金额。特点会计期末,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时,除特殊情况采用实地盘存制外。由于存货明细账记录中已经计算了期末清查的目的仅在于查明账实是否相符以及账实不符的原因定期盘存又称实地盘存制,并在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控制,期末存货的账面结存金额根据会计主体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如先进先出法,同时又影响了会计核算资料的明晰性、减少及结存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盘点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并通过调整账簿记录做到账实一致。在这种方法下,但存货因正常业务的发出不作记录,并采用倒挤的方法计算本期销售或耗用的存货数量和金额,如经营鲜活商品的零售企业对鲜活商品的核算,存货的增加要根据有关会计凭证。由于这种方法一般是在会计期末计算和确定结存存货成本和本期销售或耗用存货成本时采用、移动平均法等)不同分别确定。但采用这种方法、发出数量平时都要根据有关的会计凭证在存货明细账中进行连续记录,就是通过设置存货明细账。当发生库存溢余或短缺,有的还同时登记金额。其计算公工是。此外,可以查明原因,平时不结算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可以随时反映出每种库存品的收入。在明细帐卡中。根据财产清查结果确定期末账面结存数量的方法,应尽量采用永续盘存制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拘留证保存期限规定一般是永久性的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