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门面有土地使用证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商业门面有土地使用证的。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假的,商铺是有土地证的。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必须5证齐全,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商铺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产权年限40年。但是不是必须有,房产证才是必须有的。
商业门面有土地使用证吗?

一、商业门面有土地使用证吗?

商铺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假的,商铺是有土地证的。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必须5证齐全,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商铺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产权年限40年。但是不是必须有,房产证才是必须有的。

二、买门市没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风险

(一)从法律角度来讲,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虽然房产证在自己手里,但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我们不能排除开发商以该土地使用权“大证”像银行抵押贷款的风险;

(三)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能上市进行二次交易;

(四)没有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时,房主只能得到地上建筑部分的补偿,而得不到土地部分的补偿。最为关键的是,期限届满,不能申请自动延期。

三、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任何的企业和公民都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使用国有土地前,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使用税,然后在土地使用证上也会写明土地的具体信息以及土地的使用期限,如果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也是会给后续的使用上带来诸多的不便。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4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业门面有土地使用证吗?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6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7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2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4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5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6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4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73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78****646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0****442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78****880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门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门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哪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是谁
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归属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等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村民对门口外的土地和其他村民一样,有通行等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与成员权联系在一起的。
基本概念:
农村地区一般土地的存在形式是以集体土地或者是宅基地的形式存在,宅基地的形式和平常我们所遇到的土地使用权不管是在管理形式上,还是在土地使用限制上都是不相同的,在使用宅基地时,必须对相关的权限进行了解。
相关信息:
农村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这也是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的居住条件,从而维护了农村的稳定。
由于宅基地具有福利的性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获得宅基地大多是无偿的或者只要支付较少的地款就可以获得,而不可能按市价购买。宅基地使用权是特定主体对于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作为用益物权,首先表现在权利人可以对宅基地长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
对于宅基地,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和附属物。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也可以继承,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无期限限制的即长期的权利。尽管权利人对宅基地享有长期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不是长期不变的。如果因为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居民个人的宅基地实际过多,远远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合理的调剂或重新安排。
特别强调:
应当指出的是,由于宅基地主要是作为生活资料提供的,所以权利人不能将宅基地作为生产资料使用,例如将宅基地投资建厂或者改为鱼塘等。土地使用权对于我们来说十分重要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我们自身是无法对土地进行使用的,不管是宅基地还是集体土地,我们都需要拥有土地使用权,只是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的范畴,所以宅基地门口土地使用权也是有归属的,这是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去注意的地方。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门面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到期后当事人到房管局办理续期手续即可。商铺土地的所有权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有商铺使用权,商铺的40年也就是指商铺的土地的使用权年限,到期的只是商铺土地租用时间, 不是房产, 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商铺的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使用权出让
2、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3、原有划拨土地上存量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对于原有划拨土地上的存量房地产,如因企业改制或兼并收购等行为导致产权变更时,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4、与当前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作
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许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机构,在寻求合作者。因此,对于拥有资金但缺少土地的开发商来说,通过土地转让、公司人股、并购或合伙等方式,与当前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合作,也是获取土地的一种重要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土要有两种类型,即原始取得和传来取得。
(1)原始取得
土地使用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是有偿出让和行政划拨。有偿出让是以来逐步形成的一种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权成为生产要素,其意义十分重大。行政划拨是建国以来一直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
式。自以来,特别是在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行政划拨方式只能适用于一定范围的用地项目。
(2)传来取得
土地使用权传采取得的方式包括通过转让、抵押权的实现或民事执行,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等方式。
转让方式是指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一方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的法律形式包括买卖、交换和赠与。
抵押权的实现是指依据抵押合同,按照担保法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将抵押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给抵押权人或依法拍卖给第三人。
民事执行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或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将被执行人或者破产人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拍卖、变卖或者其他方式用于债务清偿。
私有房屋的宅基地位用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取得。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29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商用门面征收房产税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铺要交房产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如下:
1、征收范围
称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
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
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3、征收期限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房产税征收时间是多少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4、征收对象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门面土地使用证2024年如何办理?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开发商土地使用合同范本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开发商土地使用合同范本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利用该地块用于修建仓库、厂房使用。
第三条 乙方为开展相关经营而修建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整。
第五条 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每年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缴纳,每年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第七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
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1、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2、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3、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4、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5、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依照前述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并应对乙方在该土地上的建设及经营损失给予补偿。
依照前述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有义务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万分之一缴纳滞纳金。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向出租土地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重庆市万州区签订,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门面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门面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理方式: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规定使用年限到达时间,可以与政府申请增加使用年限,从而以此类推,使用时间可以持续增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开发商跑了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发商跑了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如果有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提讼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294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开发商土地使用合同模板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开发商土地使用合同模板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利用该地块用于修建仓库、厂房使用。
第三条 乙方为开展相关经营而修建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整。
第五条 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每年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缴纳,每年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第七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
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1、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2、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3、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4、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5、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依照前述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并应对乙方在该土地上的建设及经营损失给予补偿。
依照前述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有义务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万分之一缴纳滞纳金。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向出租土地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重庆市万州区签订,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4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商业门面房被强拆怎么办?
商业门面房被强拆可以首先选择和对方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说协商不成,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办法协商的话,那么也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因为强制性拆除,如果是非法的话,那么需要对对方进行赔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开发商跑了土地使用证怎么样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如果有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提讼要求开发商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开发商土地使用合同范本该怎样写
[律师回复] 对于开发商土地使用合同范本该怎样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利用该地块用于修建仓库、厂房使用。
第三条 乙方为开展相关经营而修建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年限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年整。
第五条 续租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租金标准及支付
每年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缴纳,每年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第七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
一,甲方应当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1、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2、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3、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4、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5、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6、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依照前述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并应对乙方在该土地上的建设及经营损失给予补偿。
依照前述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有义务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万分之一缴纳滞纳金。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向出租土地所在地的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重庆市万州区签订,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商业门面有土地使用证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