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严重的话,会承担刑事责任。
在现在的公司制度当中,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常见的一种。在股份制有限公司当中,股东对于整个公司的走向和重大事情的决定是有决定权的,对于公司的盈利也可以分红,那么在经营公司的过程当中,股东如果作出的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或者是作出的其他行为而导致了利益相关人的权益受损的话,股东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的。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在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时候,各个股东都会拿出一定的资金,然后想有一个分红的权利,但是对于整个公司的债务是有连带责任的,也就是说公司如果破产的话,股东是要拿自己的全部出资财产来对于债务进行清偿的,所以在公司的经营期间出资,合并,清算等等重要的事项都是由股东大会来决定,在这个决定的过程当中,如果有股东违反公司的规定执行,或者是在整个过程当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话,视情节严重,股东是会坐牢的。
具体来讲,如果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的话,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股东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也就是会做坐牢。
第一是股东虚假出资。
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时候需要交付一定的资金,只有在交付了这个资金之后,在盈利的时候才能够获取分红,所以这是股东拥有股东身份的前提条件,那么如果在交付资金的时候,股东没有或者是少交付资金,或者是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资金的话,就会陷入一个非常危险的境地,因为此时公司的登记机关会让股东责令整改,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刑法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因为这属于商业诈骗行为,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第二是股东在未经股东大会允许的情况下抽逃出资。
1.股东再给公司注册的资金之后,这个资金就成为整个公司的原始资金,会利用这个资金来购买一系列的机器设备,或者是进行其他的投资活动,在这整个过程当中,每年会给股东一定的分红,但是股东在这期间是不可以将自己出过的资金抽逃出来的,因为这属于挪用公司的财产,在这个时候可能会触犯刑法当中的罪名来追究其刑事责任,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2.这个刑罚标准在刑法当中是比较重的,所以提醒股东们一定要注意自己按规范来行使权力,如果需要资金的话,可以将自己的股份卖出去,这是一个合法的套取资金的手段,而不是偷偷的把资金抽拿出来。
以上列举了两种比较常见的股东会违反刑法的刑法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是要被判处非常严厉的惩罚的,也就是会坐牢。所以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并不是自己成为了股东之后就可以去对公司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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