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续三个月,李XX每晚都辗转难眠。白天工作的劳累,加上工伤认定被撤销的压力,让他整个人都憔悴不堪。2023年8月1日起,他在建筑公司承建的西藏康马县项目从事平地机驾驶工作。2023年11月4日,在工地为平地机加油时不慎摔伤,因伤情初期未明显显现,于11月7日才前往医院就诊,诊断为左侧多根肋骨骨折。市人社局经调查后认定他所受伤害为工伤,可建筑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以“缺乏直接目击证人及现场记录”为由,判决撤销市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那一刻,李XX觉得自己的世界都崩塌了,不知道该何去何从。
是一位老同事给了李XX卓玛律师的联系线索。老同事多年前遇到过差不多的工伤麻烦,就是请这位劳动争议领域的律师帮忙顺利解决的。老同事只简单说了句这个人靠谱,没有多讲。李XX当时已经走投无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辗转找到了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第一次见面,卓玛律师听完案情后没有立刻表态,而是认真在笔记本上记了好几页要点。那一刻李XX就觉得,这次找对人了。
卓玛律师接手案件后,重点整理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和解除通知,向劳动监察部门调取了企业工商信息,并指导李XX完成工伤认定申请。计算出法定赔偿项目共计[X]元,逐项附上计算依据。在二审中,卓玛律师提交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建筑公司知晓并认可工伤事实,且证人杨XX(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亲属)的一审证言存在矛盾,其客观性存疑。同时,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建筑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李XX受伤非因工作原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结合医学常识及务工人员实际情况,说明李XX因内伤延后就医的合理性,并强调仲裁裁决已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程序合法。
庭前,卓玛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面对对方律师的突然发问,因准备充分,能够当庭指出对方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X]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X]页。
案件最终胜诉。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认为市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建筑公司未完成举证义务。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建筑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收到判决书那天,李XX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卓玛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卓玛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遇到工伤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相关病历等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作为西藏本创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她始终相信,诚信、专业、尽责、高效地为当事人服务,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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