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来证据的作用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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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传来证据可以帮助国家相关工作人员找到原始证据,一般来说传来证据是发现原始证据的重要线索;传来证据可以帮助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判断原始证据的真实性;如果有些特殊案件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话,经过检查核实的传来证据可以作为刑事案剧的判断根据之一;传来证据可以证明原始证据的真实性。
传来证据的作用是什么?

传来证据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证据,那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证据呢?传来证据指的是一种由他人转述、转录等间接途径得来的第二首事实证据,所以传来证据在真实性上是不如原始证据的,但是传来证据在刑事案件中也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传来证据可以提供案件的大量线索,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传来证据找到案件的原始证据,或者来判断原始证据的真实性。当有些刑事案件无法获得原始证据的时候,经过相关工作人员检查核实以后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主要的判案根据。那么传来证据的具体作用到底有哪些呢?传来证据又具备怎样的能力呢?传来证据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传来证据在我国刑事案件中有四个作用:

传来证据可以帮助国家相关工作人员找到原始证据,一般来说传来证据是发现原始证据的重要线索;传来证据可以帮助国家相关工作人员判断原始证据的真实性;如果有些特殊案件无法取得原始证据的话,经过检查核实的传来证据可以作为刑事案剧的判断根据之一;传来证据可以证明原始证据的真实性。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刑事案件中虽然愿意接受案件中的传来证据,但是传来证据除了需要具备可靠性以外还要有一定的证明能力,如果传来证据中的材料已经被多次转手的话,那么传来证据的真实性也将大打折扣。

我们在递交传来证据的时候还应该注意以下三个前提:

第一个条件是传来证据必须可以证明原件的存在性,

第二个条件是传来证据必须可以证明材料中的复印件具有真实性,而且复印件的复印方式符合法律的要求,

第三个条件是传来证据中必须有不能提供原件的理由。

因为传来证据不是案件中的原始证据,它是经过了转述、转录等中间环节形成的第二手证据,如果传来证据不可以证明它的真实性的话,也不能作为案件判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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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据规则传来证据的作用
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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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传来证据的作用
原始证据,凡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抄的证据是原始证据,也即是案件的第一手材料。在刑事诉讼中,诸如作为物证的原物,作为书证的原件,证人目睹有关犯罪案件事实所作的证言等,一般都属于原始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如合同纠纷中的书面合同,订货合同中的样品,对案件事实亲自耳闻目睹的证人作的证言等。
45浏览 2025-01-29
你好请问传来证据的作用
10w+浏览2023-09-09
传来证据的作用包括哪些?
传来证据的作用包括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来进行使用,当然在特殊的一些情况之下传来证据,也是可以审查原始证据是否是真实的,除此之外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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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有什么
在诉讼中应尽量收集和运用原始证据,只有在收集原始证据确有困难时,才可以用传来证据代替。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特殊规则: (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 (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40浏览 2024-09-17
如何区分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区分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一、什么叫传来证据?<br/>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br/>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叫“派生证据”或“衍生证据”。如证人从他人处得知案件事实的证言、书证的副该、音像资料的复制品等都是。<br/>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排斥传来证据,只是要求注意其可靠性与证明力。一般来说,证据材料被转手传递,失真可能性就增大,转手次数越多,失真的可能性越大。因为转述者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将事实扭曲。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原始证据要比传来证据更可靠些,证明力更强些。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传来证据可以替代原始证据。如对于那些易于消失或难以搬动的物证来讲,只有通过照相、复制模型等方法形成的物证的复制品在法庭上出示,才能使原有的物证发挥证明作用。<br/>传来证据不是原生于案件真实的证据,而是经过传抄、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后形成的“第二手材料”。它是通过原始证据所派生出来的证据。比如物证、书证的复制品,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视听资料的复制品等等。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必须说明其来源。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能成为证据,也就不能成为传来证据。<br/>二、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区别是什么?<br/>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br/>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br/>传闻证据: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br/>法条链接:<br/>(民事诉讼法)第68条就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br/>(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甚至规定:“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从法律上承认了证人证言笔录的证据能力。当然,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将是否允许提交书面证人证言的权力赋予了法官,并且是作为“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例外予以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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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
10w+浏览2023-09-25
传真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注意什么?
1、传真件是否传真人所发出;2、对于重大问题因时间紧迫需要传真及时变更或者处理的,应当保证在发出传真的同时也要将传真件的原件,寄发给接收人;3、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事宜通过一系列传真和其它书面证据能够证明其连续性的,特别是双方互有传真往来彼此是相互连接的,足以认定传真件的真实性并具有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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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在司法审判中,原始证据至关重要,因其真实性和可信度无可替代。若收集受限,可采用传送证据,但必须遵守规则:拒绝来源不明的证据;优先选择转录次数少的材料;除非无原始证据,否则不得轻易定罪,以确保公正与合法。
25浏览 2024-06-28
怎么区别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br/>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区别<br/>传来证据显示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被普遍采用,中国和世界各国读承认传来证据的效力。<br/>传闻证据是显示着遗留的野蛮愚昧,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不予承认,在中国仍在使用。<br/>传来证据是相对于原始证据的。<br/>传来证据是由原始证据派生而来的证据。是用科学技术手段对原始证据的保存方式。<br/>如死尸,属于原始证据,尸体检验报告,属于传来证据。<br/>受伤的身体,属原始证据,诊断证明,属传来证据。<br/>交通事故现场,属于原始证据,现场勘查笔录,属于传来证据。<br/>垂危病人的陈述,属于原始证据,陈述时的录音、录像资料,属于传来证据。<br/>被砸毁的汽车,原始证据,汽车的照片,传来证据。<br/>被烧毁的房屋,原始证据,现场的照片,传来证据。<br/>传来证据是证据保存的一种方式,传来证据便于向法庭出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来证据会逐渐增多。<br/>开庭时应当尽量出示原始证据。原始证据不便在法庭出示(如尸体、汽车、被樵的保险柜、有毒的猪肉)或者不能在法庭出示时(如火灾现场、有撬痕的门窗、墙上喷溅的血迹),才可以以传来证据代替。<br/>传来证据经控辩双方质证,可以作为定案依据。<br/>传闻证据: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br/>传闻证据是法官和律师没有在场的情况下证人所作的证词。<br/>传闻证据分三大类。<br/>(1)非目击者的当庭陈述;<br/>(2)目击者的书面证言;<br/>(3)警察或检查官在阶段制作的证人证言笔录。<br/>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都要求证人到法庭宣誓,然后当着控、辩双方作证,接受控、便双方的质询。否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警方所的询问笔录和控方递交的证人书面证词,法庭不予接受。<br/>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传闻证据规则的规定,证人很少出庭,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依据警方的询问笔录定案。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滞后。<br/>任何冤、假、错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法官判案依据了公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而不是依据检察官、辩护律师交叉询问取得的证言。法官拒收警察制作的询问笔录,是杜绝非法取证的最效有效手段。<br/>保障证人出庭,提高证人出庭率,是法制的要求,我国当前司法制度改革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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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来证据与传闻证据
10w+浏览2024-10-31
传来证据不符合民诉法规定可以采用吗
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案件的证据作出了明确规定,符合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要求的证据才会被采纳,不管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都必须以民诉法规定的形式出现,才可能会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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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
10w+浏览2024-02-25
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在司法审判中,原始证据至关重要,因其真实性和可信度无可替代。若收集受限,可采用传送证据,但必须遵守规则:拒绝来源不明的证据;优先选择转录次数少的材料;除非无原始证据,否则不得轻易定罪,以确保公正与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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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一、什么叫传来证据?<br/>凡是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也即经过转、述、传抄、复制的<br/>第二手以及第二手以下的证据,是传来证据,也叫“派生证据”或“衍生证据”。如证人从他人处得知案件事实的证言、书证的副该、音像资料的复制品等都是。<br/>在中国刑事诉讼中通常不排斥传来证据,只是要求注意其可靠性与证明力。一般来说,证据材料被转手传递,失真可能性就增大,转手次数越多,失真的可能性越大。因为转述者可能会有意无意地将事实扭曲。所以,在通常情况下,原始证据要比传来证据更可靠些,证明力更强些。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传来证据可以替代原始证据。如对于那些易于消失或难以搬动的物证来讲,只有通过照相、复制模型等方法形成的物证的复制品在法庭上出示,才能使原有的物证发挥证明作用。<br/>传来证据不是原生于案件真实的证据,而是经过传抄、复制、转述等中间环节后形成的“第二手材料”。它是通过原始证据所派生出来的证据。比如物证、书证的复制品,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视听资料的复制品等等。证人转述他人告知的案情必须说明其来源。没有确切来源的道听途说不能成为证据,也就不能成为传来证据。<br/>二、传来证据和传闻证据的区别是什么?<br/>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br/>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br/>传闻证据:指证人在本案法庭审理之外作出的用来证明其本身所主张的事实的各种陈述。<br/>法条链接:<br/>(民事诉讼法)第68条就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br/>(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甚至规定:“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从法律上承认了证人证言笔录的证据能力。当然,在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将是否允许提交书面证人证言的权力赋予了法官,并且是作为“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例外予以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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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作用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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