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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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一,在具体法律上缓刑怎么样取消

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

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缓刑区别

缓刑和死缓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为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死缓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死缓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缓刑的处置需要自己进行资料上证明,否则问题的解决就会缺失合理的条件,进而导致自己的权益保障处较为消极的阶段,但是在有关的环节处理上会有不少纷争,因此自己需要学会有效的运用具体约束,从而在法律的基础上保障自己的权益,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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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符合缓刑使用的实质条件的,就可以适用缓刑。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遇到什么情况判缓刑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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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适用缓刑的条件有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缓刑制度是指对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规定一定的考验期限,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发生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则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其有罪宣告仍然存在的制度。缓刑并不是一项的刑罚,它是以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方法达到适用刑罚目的一种制度。新刑法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可见适用缓刑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是被宣告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犯要放到社会上去改造,为确保社会安定,其适用的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人。被判处3年以上徒刑的罪犯,一般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符合缓刑的立法本意。在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指的是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高于3年,但因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宣告刑是3年以下的,仍可适用缓刑。
2、必须是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最根本的条件。如何认定犯罪分子“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新刑法没有规定具体的衡量标准,在审判实践中应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悔改表现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3、犯罪分子必须不是累犯。缓刑是针对犯罪性质和情节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而设立的,为的是给某些轻刑犯一个宽大自新的机会。而累犯是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应当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罪犯。此类犯罪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不宜适用缓刑。
二、怎样判断有无社会危害性
1、犯罪的性质。缓刑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较轻的犯罪,如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重婚、轻伤害、销赃等。这类犯罪一般来说危害性较小,特别是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过失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再犯的可能性较小,比较适于宣告缓刑;对于一般的经济犯罪,如果给国家、集体造成的损失较小,又尽力挽回了损失,在法定情形内也可酌情适用缓刑;至于、抢劫、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因其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一般不宜适用缓刑。但特殊案件,具备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宣告刑又在3年以下,悔罪表现明显,在做好工作的情况下,也可适用缓刑,但须严格掌握。
2、犯罪情节。我国刑法中一般将犯罪情节分为“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较轻、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几个层次。新刑法第13条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以其他非刑罚方式处罚。显然,这两种情形不存在适用缓刑的问题。对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其量刑起点一般在3年以上,且社会危害性大,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只有“情节较轻的”量刑幅度较低,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才比较适于宣告缓刑。
3、悔罪表现。悔罪就是认罪服法、真诚认错、接受审判、重新做人。如果犯罪分子能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交待罪行,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尽量减少损失;揭发检举他人违法犯罪等,又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可以对他们判处缓刑,使他们感悟法律的宽大,有利于他们的改造。
4、其他情节。如犯罪的前因、犯罪分子平时的表现、犯罪时的环境条件等,从这些方面也可分析出犯罪分子再犯的可能性。如有些故意伤害案件,往往被害人也有一定过错,被告人致伤被害人有时是因激愤,有时是互殴时互相伤害,一方构成犯罪,一方未达到犯罪的程度,象这样的案件如果双方能互相谅解,适用缓刑有利于缓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不要把身患重病、怀孕、家庭生活困难或工作需要等因素作为适用缓刑的条件考虑,只有犯罪符合缓刑的条件时,才能考虑上述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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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在上海盗窃会判刑吗
上海盗窃罪判刑标准需要结合犯罪行为人所实施的盗窃行为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数额巨大的,那么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在上海盗窃会判刑吗,具体的回答如本文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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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包含什么具体要求
[律师回复]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作为一种新兴服务行业,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因此,食品安全法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一些基本要求作出规定,明确操作规范,使其更有可操作性。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卫生规范。
1.生产场所的要求。消毒服务机构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对周围人群、环境产生危害;应当具备满足消毒与灭菌所需要的环境,应无积水、无杂草、无露天堆放垃圾、无蚊蝇孳生地,环境清洁。生产布局应当合理,按照工艺流程分为待消毒物品存放区、消毒处理区、已消毒物品存放区。消毒工艺流程不得有逆向或交叉。各个区域应当通风、防爆、防尘、防鼠、防虫、防潮等。
2.设备设施的要求。作为消毒服务单位,具备相应的消毒灭菌设施设备是必然的要求,消毒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规范的要求。
3.洗涤剂、消毒剂产品的要求。洗涤和消毒剂产品由于属于化学产品,具有一定的毒性,使用不当,很容易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标准。卫生部2020年发布了消毒剂国家标准(G
B14930.2-20
20),该标准适用于消毒剂、洗涤和消毒作用的制剂。
4.用水的要求。生产用水要符合国家相关用水的标准。
5.作好出厂检验记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消毒的餐饮具的安全负责,严把出厂关,保证消毒后的餐饮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目前,对于餐饮具,国家有《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
B1493
4),消毒服务单位要按照该标准对本单位消毒的餐饮具逐批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的,不能出厂。对检验合格的,要随附合格证明文件,并附相关信息。食品安全法规定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这样可以让餐饮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及时了解使用餐饮具的卫生情况,也便于监管部门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可以追本溯源。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上述职责,如违反本条规定的要求,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包括什么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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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水的要求。生产用水要符合国家相关用水的标准。
5.作好出厂检验记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消毒的餐饮具的安全负责,严把出厂关,保证消毒后的餐饮具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目前,对于餐饮具,国家有《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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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拘役缓刑算缓刑吗
拘役不属于缓刑,拘役跟缓刑的法律性质是截然不同的,拘役本质上属于刑罚种类,但缓刑不是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看守所中服刑,如果犯罪分子被宣告缓刑,缓刑实行的是社区矫正。具体而言拘役缓刑算缓刑吗,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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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具体帮我解释一下、死缓、缓刑、死刑:有期徒刑
[律师回复] 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1)刑罚暂缓宣告。此为我国刑法中的一般缓刑制度,也称“宣告犹豫”:59。缓刑与免予刑事处罚不同,必须予以关押;反之,期限届满后则不再执行所宣告的刑罚的制度,也称“犹豫”,可因所判刑种和刑期的不同而不同。所以。

2)刑罚暂缓执行,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是对被告人宣告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缓刑,是人民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指人民法选对于被判处拘役。这是一种广义上的缓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后果,一是一般缓刑,或者予以减刑或者执行死刑,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4)法律后果不同,即不再宣告对其所科刑罚的制度。即使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未发生应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而被宣告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暂缓的制度,1870年始采于波士顿,是对犯有轻微罪行的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宣告,宣告暂缓执行刑罚。在考验期限内,就要撤销缓刑,发生了应当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生应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或者是撤销缓刑。缓刑的法律后果;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被处死刑的犯罪人。免予刑事处罚:(1)适用前提不同,是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在这裏我就只介绍一下一般缓刑了)所谓一般缓刑,二是战时缓刑,即撤销缓刑,认为不需要判处刑罚,如对您有帮助请采纳!。而缓刑则是在人民对犯罪分子作出有罪判决并判处刑罚的基础上,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不同。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具体说包括两类。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缓刑的考验期,就其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发行情形而有区别。两者虽然同是刑罚具体适用的制度。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即只定罪而不判刑,如果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如果没有发生应当撤销缓刑的法定事由,也称“执行犹豫”,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并实行劳动改造,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规定一定的考验期。(
2)执行方法不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处罚.各国刑法所规定的缓刑主要有刑罚暂缓宣告,执行原判刑罚。主要区别是,也是被判处过刑罚者,属于刑罚暂缓执行,作为一种刑罚制度,因而宣告免予刑事处罚。

3)考验期限不同。祝你好运,被宣告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不存在曾经被判过刑罚和仍有执行刑罚的可能性的问题;死刑缓期制定的法定考验期限一律为2年,但同时保持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指对被告人所犯之罪确认后、刑罚暂缓执行和缓予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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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假释有什么区别,缓刑假释的具体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缓刑、假释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具体运用的两种制度,是为了罪犯能够回归社会,减少羁押人员数量而制定的。虽然两种制度都是在社会上服刑,但在管理方面和又犯罪的法律后果不同。
一、缓刑与假释的相同点
1、缓刑和假释都在社会上服刑,不在服刑。
2、撤销的条件部分相同。一是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二是在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只要具备了这两个条件都要撤销缓刑、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将前后两个罪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3、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均将被收监执行。
二、缓刑与假释的不同
1、撤销的条件不同,缓刑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等监督管理规定,(《刑法》第75条规定和公安部关于缓刑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直接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假释期间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不要求情节严重。这种违规行为原则上并不要求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撤销假释,即只要有违规行为,又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原则上都应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已经过的考验期限均不视为已执行过的刑期。
2、因犯新罪或漏罪而撤销缓刑或假释后,数罪并罚的方法不同,缓刑不存在“先并后减”,也不存在“先减后并”问题;而在假释时,则存在“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问题,犯新罪的“先减后并”,有漏罪的“先并后减”,二者不要混淆。
3、对于在考验期内犯新罪发现的时间要求不同。对缓刑只要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不论是否在考验期限内被发现,都应撤销缓刑,但发现的新罪是否应处罚(这是并罚的前提),应遵循第87条关于追诉时效的要求。而对于漏罪,原则上应仅限于在考验期内被发现的,才可撤销缓刑。可见对新罪强调犯罪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而对于漏罪则强调发现的时间是在考验期间。对于假释期间犯新罪,不论该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不论何种性质、严重程度的高低,也不论该“新罪”被何时发现,都应撤销假释。但适用数罪并罚时,如果该“新罪”是在犯罪之后很久才被发现的,应当遵循《刑法》第87条追诉时效的规定,考虑该“新罪”是否超过追诉时效。发现“新罪”而进行并罚,应适用《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规则。如果是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行没有判决而需要撤销假释的,要求该“漏罪”必须是在假释考验期间被发现。适用数罪并罚,仍需要考虑“漏罪”是否超过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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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在异地违章了,拿别人的驾驶本消分,具体要怎么消分,
[律师回复] 用别人的驾照消分是可以的,但每个车辆最多可以用3个驾照消分。具体步骤:
1、帮助消分的人要和车主一起到交警违处大厅办理手续。
2、两人都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
3、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罚款交完后,违章就消掉了。
4、打印好的处罚决定书,必须在15日内交完罚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罚款的总额。车辆交通规则注意事项:
1、不是所有绿灯的情况下都可以通行。机动车在遇到有前方交叉路口有交通阻塞时,应该依次的停在路口以外处等候,即使是绿灯也不能通行。
2、是停车距离路边30cm以上的地方,会罚款50元。在我国的部分城市,为了整治一些靠边停车的不规范现象,车身右侧距道路的边缘超过了30cm以上的车辆进行违规停车,将处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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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车顶载物过多被罚。载客汽车如果载物,装载的长度和宽度不得超出车厢,车顶行李架载货,从车顶开始算起,高度不能超过0.5米。
5、交通逃逸不一定是全责。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如果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一般是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就可以减轻责任。
6、违规停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要负全责。而且违章停车引发了事故导致他人伤亡的话,甚至有可能还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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