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股东会决议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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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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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只要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本合同明确要求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视为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未经审查批准无效。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合同,没有其他无效合同的,本合同有效,应当履行。
以股东会决议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只要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本合同明确要求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视为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未经审查批准无效。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合同,没有其他无效合同的,本合同有效,应当履行。未经股东会同意,公司提供担保、外商投资或者贷款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继续有效。

1、对于股东大会采用什么议事方式、表决程序是什么这些,一般都是有由公司的章程规定的,当然,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股东委员会在会议上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或合并,单独或解散公司或改变的形式必须通过公司股东代表三分之二或更多的投票权。

2、股东大会决议应当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过半数表决权通过。然而,决议由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章程要做一些修改的、要对注册资本增加或者减少的,或合并,独立的、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都必须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会议。

3、表决权是公司授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按照公司章程或者出资比例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基本上,大多数公司根据投票股东的比例出资,但公司法律提倡高度自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章程的法律规定,投票不按照出资的比例,它可以根据章程。

4、有限责任公司由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股东表决权是股东根据其在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股东表决权的大小与其掌握了多少的股权有直接关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股东会会议上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每一股有表决权。

普通股通常代表每股一票。优先股是具有优先获得股息和分享剩余产权的权利的,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没有表决权,或受到各种限制;但如果优先股的股息违约,这些股东通常有权投票。股东委派的其他人员可以行使表决权。大股东通常会在通过控制30-40%的普通股来控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从而得到控制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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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表决权效力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东表决权效力如何认定
(一)表决权亲自行使效力的认定
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应为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初步应依照民事行为效力的判定方式。依照《公司法》之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代理人的行为是民事行为,故行使表决权的行为应为民事行为。从此点而言,股东行使表决权时须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若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没有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或表决权之行使出于他人之欺诈或胁迫,则表决权之行使均归于无效。
(二)表决权代理行使效力的认定
《公司法》第106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三)表决权书面行使的效力。
《公司法》第4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103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从上述规定来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只有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才享有实际的表决权,若不出席,则表决权即无法行使。有限责任公司则无此限制,股东即使不出席股东会会议,也可进行书面投票或于事后补签股东会决议。当然如果公司在股东会会议召开通知中明确说明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席股东会,则视为放弃表决权的情况除外。笔者认为,书面表决权的行使可以排除代理表决的种种弊端,以直接方式保障股东意志的真实表达,避免亲自表决行为的不必要的浪费,体现经济、节约原则,也可以调动股东行使表决权的积极性,所以,只要书面表决不存在民事行为无效的情形,均应承认书面表决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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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控股股东行使股东大会召集权、投票权和表决权时,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那么其他股东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讼,要求撤销、变更和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如果控股股东通过的股东大会决议无效,但控股股东已经实施并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要求其赔偿损失,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不行施权利,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公司要求控股股东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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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内容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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