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宅基地给孙子后子女起诉能拿回吗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和赠与,但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可以。若老人仅是将宅基地上房屋给孙子,这属赠与行为。若赠与已完成,即房屋已过户等,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不过,存在法定情形时可撤销,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若子女起诉要求拿回,需看是否符合撤销赠与的法定条件。若不符合,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若赠与未完成,比如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二、宅基地给孙子后子女起诉能否拿回
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若老人将宅基地使用权给孙子通常有赠与、继承等方式。若为赠与,若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可撤销赠与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老人可以撤销赠与,子女起诉有拿回可能。
如果是老人去世后孙子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取得,符合继承等规定的,子女起诉一般无法拿回;但遗嘱存在无效等情况,子女可通过诉讼重新分割。实践中需根据具体情况、证据判定。
三、宅基地赠孙子女起诉,法律支持拿回吗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赠与,但地上房屋可以。若赠孙子女房屋后起诉要回,需看具体情况。
若赠与未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法律一般支持拿回。若已完成变更登记,通常不可随意撤销,但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依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后,可要求返还房屋。
当我们了解了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赠与相关规定后,还会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老人将宅基地上房屋赠与孙子后,孙子对房屋进行了翻建等改造,之后出现可撤销赠与的情形,改造部分的权益该如何处理呢?另外,若存在多个子女,老人仅将房屋赠与其中一个孙子,其他子女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呢?关于“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和赠与,但地上房屋等附着物可以”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若您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为您提供精准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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