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材料的管理主要包括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房屋建筑材料的管理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管理,现场管理,成本管理。采购管理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因为房屋的质量问题主要取决于建筑材料,开发商和建筑单位不能只为了节省成本就去采购那些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要综合考虑质量和成本问题,购买合适的建筑材料。

{ArticleTitle}

房屋建筑材料的管理主要包括哪些?

一、材料的采购管理

1、确定采购计划

项目部依据项目合同、设计文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有关采购管理制度编制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方式和标准;供应方资质审查要求;采购控制目标及措施。

2、市场调研、合理选择

一是审核查验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生产经营手续是否完备齐全;二是实地考察企业的生产规模、诚信观念、销售业绩、售后服务等情况;三是重点考察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具有国家及行业的产品质量认证,以及材料质量在同类产品中的地位;四是从建筑业界同行中了解,获得更准确、更细致、更全面的信息;五是组织对采购报价进行有关技术和商务的综合评审,并制定选择、评审和重新评审的准则。

3、材料价格的控制

对材料的采购价格进行控制。企业应通过市场调研或者通过咨询机构,了解材料的市场价格,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货比三家,选择较低的材料采购价格。对材料采购时的运费进行控制。要合理地组织运输,材料采购进行价格比较时要把运输费用考虑在内。在材料价格相同时,就近购料,选用最经济的运输方法,以降低运输成本。要合理地确定进货的批次和批量,还要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确定经济批量。

4、材料的进场检验

建筑材料验收入库时必须向供应商索要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合格及生产许可证明。项目采用的设备、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及相应现行标准要求。材料检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检验工作。采购产品在检验、运输、移交和保管等过程中,应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要求,避免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造成影响。

二、材料的现场管理

1、材料存放管理

建筑材料应根据材料的不同性质存放于符合要求的专门材料库房,应避免潮湿、雨淋,防爆、防腐蚀;一个建筑工地所用材料较多,同一种材料有诸多规格,比如钢材从直径几毫米到几十毫米有几十个品种;水泥有标号高低之分,品种不一,各种水电配件品种繁多,所以各种材料应标识清楚,分类存放。

2、材料发放管理

建立限额领料制度,对于材料的发放,不论是项经部、分公司还是项目部仓库物资的发放,都要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储新”的原则,项目部的物资耗用应结合分部、分项工程的核算,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在施工前必须由项目施工人员开签限额领料单,限额领料单必须按栏目要求填写,不可缺项。对贵重和用量较大的物品,可以根据使用情况,凭领料小票分多次发放。对易破损的物品,材料员在发放时需作较详细的验交,并由领用双方在凭证上签字认可。

3、施工中的组织管理

这是现场材料管理和管理目标的实施阶段,其主要内容如下:

(1)现场材料平面布置规划,做好场地、仓库、道路等设施的准备。

(2)履行供应合同,保证施工需要,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对现场材料进行验收。

(3)掌握施工进度变化,及时调整材料配套供应计划。

(4)加强现场物资保管,减少损失和浪费,防止物资丢失。

(5)施工收尾阶段,组织多余料具退库,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

三、材料的成本管理

明确施工过程中工程成本控制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成本控制。在工程项目中,成本控制的内容一般包括制度控制、限量控制、主材控制、材料索赔控制。

1、制度控制

树立“先算后用,节约有奖,浪费扣罚”的风尚,建立限额领料制度、余料回收奖励制度,包括“金点子”和合理化建设节约提成的激励制度;强化现场工程材料预算、计划和进场验收制度,对商品砼、钢材、水泥、砂石料、干粉砂浆和砼砌块等大宗材料应有专门采购收料制度,确保质量合格和数量准确;建立常用小器具和废旧料管理制度,扶梯、栏杆、灯架、配电箱等各种常用材料应设专人保管,废钢材、废电线等可回收材料应建立收集和处理制度。

2、材料限量控制

施工项目的工程材料费一般要占工程总成本的60%左右,显然材料成本是成本控制的重头戏。材料控制主要靠改进材料的采购、运输、收发、保管等方面的工作,减少各个环节的损耗,节约采购费用;采用精益的管理原则,合理堆放现场材料,减少二次搬运;对材料的领取做好管理工作,杜绝材料的浪费。坚持按定额确定的材料消费量,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施工人员只能在规定限额内分期分批领用,如超出限额领料,要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改进施工技术,推广使用降低材料用量的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强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降低堆放、仓储损耗。

3、主材控制

(1)加强商品砼的数量控制。目前商品砼的数量不足有两种情况:一是商品砼厂家提供数量不足;二是由于施工班组楼板厚度控制不好造成浪费。针对第一种情况,建议商品砼合同签订时结算数量按图纸结算,避免数量失控;针对第二种情况,建议楼板混凝土厚度控制标高在施工前降低5~10毫米,因为楼板的正常沉降在5~10毫米左右。

( 2)加强钢材用量的控制。目前钢筋存在超量问题,为了应付验收钢筋,钢筋工不懂规范只知道多放钢筋,造成超规范放置,这是因为班组结算时按吨位结算,多放钢筋对班组有利。针对钢筋用量严重超标现象,项目部应加强管理,要求钢筋工严格按照规范施工,按规范及图纸进行检查,多放要罚,同时合理利用钢筋的各类技术性能。如线材可进行工厂冷拔加工,增加长度、强度,现浇板采用冷轧扭钢筋,加强加工管理,合理配料。进料的长度,可根据配料单确定,减少钢筋损耗。施工员审核翻样单或施工员翻样,严格按翻样单制作钢筋。钢筋接头Φ14以上钢筋均采用焊接接头,杜绝冷接接头。

(3)模板的控制。现场要加强模板的进货数量、规格尺寸控制,不能依靠班组,班组要多少就进多少。应根据进度安排、房屋类型来配置模板,模板规格根据结构模数定,要进行模板翻样的审核工作。考虑周转利用,旧模板可以制作成定型模板,进行重复利用。拆模后的模板及时清理并深脱模油,处理好模板安装与拆模的技巧,控制模板拆模的损耗。小而结构复杂的模板难拆处,尽可能用旧模板替代。

4、索赔控制

施工索赔是由于业主或其它方面的原因,致使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损失,施工单位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偿还其施工中的费用损失。

关于材料常见的索赔内容有: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业主和工程师发布加速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资源,加班赶工来完成施工项目,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业主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施工企业一定要增强索赔意识,加强索赔管理,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保存工作。

平时的工作就是房屋建筑的话,对于房屋建筑材料的管理还是应该有一些基础的了解的。房屋正式开始修建之前肯定要采购一些必要的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采购应该一开始就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因为有些是开发商直接采购的,还有些是建筑单位自行采购,建材的管理需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来负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1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建筑材料的管理主要包括哪些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3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0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3****56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6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5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建筑材料不合格归谁管
若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出现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合格则代表建设单位认同工程质量。非主要部分和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作业方承担保修,不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承包商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证责任等。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的使用方法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材料租赁合同的使用方法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材料租赁合同使用方法
建筑材料租赁行业在目前房地产业蓬勃发展的过程中,也得到了很好的带动趋势,处理租赁业务,除了要明确地制定合约以外,还需要一套专业的建材租赁管理软件来进行业务的日常管理,精确计费,发展扩大业务。
1、此合同文本主要适用于建筑材料租赁。
2、“履行地点”必须填写为承租人住所地,不应当填写为“工程项目所在地”或具体的地名。此约定是涉诉后确定案件管辖权的直接依据,对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填写为“出租人住所地”或具体的地名。
3、第二条“租赁期限”中一般不宜约定为具体的日期,也不宜约定“到期后续签合同”等类似条款。目前已发现因工期拖延,合同到期继续使用租赁物没有续签合同被索赔大额违约金的情况。准确的租赁期限应当以签收至归还租赁物时为准。
4、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与期限”中,其他约定空格中可以填写其他具体的租金结算方式,但此条不得再对任何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有关违约责任的约定在第七条。
5、第五条“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中,租赁期间通用物资的维修保养责任由承租人负责。
6、第六条“租赁物损坏赔偿责任”中,赔偿责任处理方式一般可以列表说明赔偿范围和计费办法。
7、第七条“违约责任”中,承租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只应向出租人支付欠付租金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违约金,不得随意提高违约金支付标准,由于长时间拖欠出租人租金的情况比较普遍,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数额设定上限为5%。已多次发生由于约定“不按时支付租金、运费、损坏赔偿金,每逾期一日向出租人支付逾期金额0.5%(甚至5%)”,导致被索赔巨额违约金的案例。
8、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中,争议由“承租人所在地铁路运输”管辖,也可以修改为由“承租人所在地”管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约定为由“出租人所在地”管辖或类似条款。目前已经涉诉多数租赁合同纠纷案均是由于管辖被确定在对方所在地,对方当事人通过,动辄冻结、划拔款项,损失巨大。同时,也发现出租人在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中更改管辖约定,争夺管辖权的现象,应十分注意。
9、多次发现出租人在与我方签订合同时,以本单位有内部规定为由,强烈要求使用其提供的不公平格式合同签约;或在其与外包队签约时,以外包队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没有履约能力为由,要求我方加盖公章或提供担保等,在使用各种方式诱使我方与之建立合同法律关系后故意造成欠付租金的事实,并突然向我方索赔大额违约金。而外包队往往以我方为合同主体和诉讼主体,自己不承担责任为由,一走了之,应引起高度重视。
建筑材料生产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相关规定与要求如下: 一、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要求 1、内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如果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则外贸部分的经营范围只写一句话就可以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内贸经营范围分批发和零售,批发在上海市外经委审批即可,对于零售则要求非常严格,需北京商务部审批。如果注册外资进出口贸易公司,则必须将进口或出口产品目录详细列明。 二、上海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大纲(参考) 1、贸易及相关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 2、贸易公司可兼营的经营范围 三、上海贸易公司注册登记注意事项 1、上海贸易公司注册在公司查名时,需确定好经营范围,以后的工商注册登记时的营业执照,以查名时确定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为准。 2、在上海注册贸易公司,可选择在上海开发区注册,以便享受上海开发区高额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 四、下边给出几个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实例让你参考下: 3、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维修。 5、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玩具、工艺品、化妆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
1、材料的采购管理1、确定采购计划2、市场调研、合理选择3、材料价格的控制4、材料的进场检验2、材料的现场管理1、材料存放管理2、材料发放管理3、施工中的组织管理3、材料的成本管理1、制度控制,树立先算后用,节约2、材料限量控制3、主材控制4、索赔控制。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我一个叔叔是一个包工头,最近他们承包了另外一家公司的建筑工程,请问建筑材料合作协议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建筑材料合作协议包括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达国家标准要求。乙方供货到场时,须同时提交产品检查报告、合格证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说明产品质量的证书证件。
第三条、供货方式:每次发货前,甲方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提供供货数量,并明确发货人的地点和接收人。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和费用的承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运输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交通事故、材料丢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甲方产品需要单为准,送达目的地的产品,双方的履行相关手续后,甲方应全部接受: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必须具备车辆进出卸货条件,否则造成的前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补偿。
第五条、结算方式: 第六条、违约责任:违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在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以直接向出卖人(即供货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乙方收到甲方订货单后合同开始履行。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0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章建筑建筑材料损毁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案情】 5月29日,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唐某限期将其违章房屋自行拆除。行政复议期间,在既未催告、公告,也未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场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将违章房屋。后该行为被确认为违法。 【评析】 违法违章建筑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是否应当赔偿?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本身不具有合法属性,执法机关依职权没有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不应当赔偿。笔者认为,法定程序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未经法定告知程序,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导致建筑材料损失扩大的,应当予以赔偿。 1.理清违法形态、违章建筑与建筑材料三者之间的关系。违章建筑的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消除违法状态,但其却不产生剥夺他人享有合法物权的法律效果。违章建筑本身是由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材料构成,是违法状态的物化,违章建筑形态的违法性并不能排除建筑材料的合法性,即违章建筑的违法状态并不妨碍相对人对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 2.违法拆除剥夺了相对人的自行救济权。表面上看,违法拆除与合法拆除违章建筑的结果相同,但程序正义对规范行政行为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对二者法律后果应当存在差异。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应视为放弃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对建筑材料的毁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违法拆除的情况下,建筑物违章状态不确定或虽然违章状态确定,但相对人可自行拆除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对建筑材料享有的物权价值,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拆除权,则应给予适当赔偿。 3.赔偿应限定在建筑材料可能减少的合理损失范围内。的赔偿应与其过错相适应,但是违章拆除造成损失的根本原因却在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因此,赔偿范围仅限于理论上可救济的范围,即相对人通过自行拆除可以减少的损失。对于与建筑物融为一体、可分性不强的建筑材料,无论由谁拆除,均会导致该部分建筑材料的毁损,此类建筑材料不在赔偿范畴之内;对于虽依附于违章建筑但具有性、可分性的,且拆除后价值减损较小的建筑材料,如门窗等,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建筑材料供应合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材料供应合同范本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有限公司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目的和背景条款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 交货地址:_________  
2.2 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单价(元/m3);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 结算方式:  
4.2 约定的结算期限:  
4.3送到工地,甲方应指定专人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但签字不视为乙方材料合格,有关材料质量应按本合同
第五条约定办理。  
4.4每月_________日前,供需双方对上月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4.5付款方式和期限: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 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5.2 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5.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6.2 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7.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2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7.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8.1 在预拌混凝土供应中,如需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8.2 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在_________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3 乙方保证材料在供应之前所有权确为自己所有,不存在权利瑕疵,如若引发侵权责任由甲方承担。  
8.4 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联系方法以下表为准,如发生变更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甲方  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非因质量原因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当承担退货价金1%的惩罚性违约金,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考虑到业方计价的滞后性,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六个月内的违约责任。  
9.2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0.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10.2 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1.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1.2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1.3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ttttt
建筑建材经营范围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相关规定与要求如下: 一、贸易公司经营范围要求 1、内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如果贸易有限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则外贸部分的经营范围只写一句话就可以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外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 内贸经营范围分批发和零售,批发在上海市外经委审批即可,对于零售则要求非常严格,需北京商务部审批。如果注册外资进出口贸易公司,则必须将进口或出口产品目录详细列明。 二、上海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大纲(参考) 1、贸易及相关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 2、贸易公司可兼营的经营范围 三、上海贸易公司注册登记注意事项 1、上海贸易公司注册在公司查名时,需确定好经营范围,以后的工商注册登记时的营业执照,以查名时确定的贸易公司经营范围为准。 2、在上海注册贸易公司,可选择在上海开发区注册,以便享受上海开发区高额的返税税收优惠政策。 四、下边给出几个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实例让你参考下: 3、销售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及配件、日用百货、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的维修。 5、销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箱包、玩具、工艺品、化妆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违章建筑建筑材料损坏,可以赔偿吗
[律师回复] 【案情】 5月29日,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唐某限期将其违章房屋自行拆除。行政复议期间,在既未催告、公告,也未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场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将违章房屋。后该行为被确认为违法。 【评析】 违法违章建筑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是否应当赔偿?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本身不具有合法属性,执法机关依职权没有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不应当赔偿。笔者认为,法定程序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未经法定告知程序,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导致建筑材料损失扩大的,应当予以赔偿。 1.理清违法形态、违章建筑与建筑材料三者之间的关系。违章建筑的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消除违法状态,但其却不产生剥夺他人享有合法物权的法律效果。违章建筑本身是由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材料构成,是违法状态的物化,违章建筑形态的违法性并不能排除建筑材料的合法性,即违章建筑的违法状态并不妨碍相对人对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 2.违法拆除剥夺了相对人的自行救济权。表面上看,违法拆除与合法拆除违章建筑的结果相同,但程序正义对规范行政行为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对二者法律后果应当存在差异。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应视为放弃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对建筑材料的毁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违法拆除的情况下,建筑物违章状态不确定或虽然违章状态确定,但相对人可自行拆除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对建筑材料享有的物权价值,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拆除权,则应给予适当赔偿。 3.赔偿应限定在建筑材料可能减少的合理损失范围内。的赔偿应与其过错相适应,但是违章拆除造成损失的根本原因却在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因此,赔偿范围仅限于理论上可救济的范围,即相对人通过自行拆除可以减少的损失。对于与建筑物融为一体、可分性不强的建筑材料,无论由谁拆除,均会导致该部分建筑材料的毁损,此类建筑材料不在赔偿范畴之内;对于虽依附于违章建筑但具有性、可分性的,且拆除后价值减损较小的建筑材料,如门窗等,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0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怎样进行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违章建筑造成的建筑材料毁损,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案情】 5月29日,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唐某限期将其违章房屋自行拆除。行政复议期间,在既未催告、公告,也未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场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将违章房屋。后该行为被确认为违法。 【评析】 违法违章建筑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是否应当赔偿?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本身不具有合法属性,执法机关依职权没有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不应当赔偿。笔者认为,法定程序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未经法定告知程序,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导致建筑材料损失扩大的,应当予以赔偿。 1.理清违法形态、违章建筑与建筑材料三者之间的关系。违章建筑的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消除违法状态,但其却不产生剥夺他人享有合法物权的法律效果。违章建筑本身是由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材料构成,是违法状态的物化,违章建筑形态的违法性并不能排除建筑材料的合法性,即违章建筑的违法状态并不妨碍相对人对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 2.违法拆除剥夺了相对人的自行救济权。表面上看,违法拆除与合法拆除违章建筑的结果相同,但程序正义对规范行政行为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对二者法律后果应当存在差异。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应视为放弃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对建筑材料的毁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违法拆除的情况下,建筑物违章状态不确定或虽然违章状态确定,但相对人可自行拆除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对建筑材料享有的物权价值,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拆除权,则应给予适当赔偿。 3.赔偿应限定在建筑材料可能减少的合理损失范围内。的赔偿应与其过错相适应,但是违章拆除造成损失的根本原因却在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因此,赔偿范围仅限于理论上可救济的范围,即相对人通过自行拆除可以减少的损失。对于与建筑物融为一体、可分性不强的建筑材料,无论由谁拆除,均会导致该部分建筑材料的毁损,此类建筑材料不在赔偿范畴之内;对于虽依附于违章建筑但具有性、可分性的,且拆除后价值减损较小的建筑材料,如门窗等,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违法建筑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案情】 5月29日,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唐某限期将其违章房屋自行拆除。行政复议期间,在既未催告、公告,也未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场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将违章房屋。后该行为被确认为违法。 【评析】 违法违章建筑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是否应当赔偿?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本身不具有合法属性,执法机关依职权没有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不应当赔偿。笔者认为,法定程序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未经法定告知程序,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导致建筑材料损失扩大的,应当予以赔偿。 1.理清违法形态、违章建筑与建筑材料三者之间的关系。违章建筑的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消除违法状态,但其却不产生剥夺他人享有合法物权的法律效果。违章建筑本身是由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材料构成,是违法状态的物化,违章建筑形态的违法性并不能排除建筑材料的合法性,即违章建筑的违法状态并不妨碍相对人对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 2.违法拆除剥夺了相对人的自行救济权。表面上看,违法拆除与合法拆除违章建筑的结果相同,但程序正义对规范行政行为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对二者法律后果应当存在差异。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应视为放弃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对建筑材料的毁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违法拆除的情况下,建筑物违章状态不确定或虽然违章状态确定,但相对人可自行拆除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对建筑材料享有的物权价值,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拆除权,则应给予适当赔偿。 3.赔偿应限定在建筑材料可能减少的合理损失范围内。的赔偿应与其过错相适应,但是违章拆除造成损失的根本原因却在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因此,赔偿范围仅限于理论上可救济的范围,即相对人通过自行拆除可以减少的损失。对于与建筑物融为一体、可分性不强的建筑材料,无论由谁拆除,均会导致该部分建筑材料的毁损,此类建筑材料不在赔偿范畴之内;对于虽依附于违章建筑但具有性、可分性的,且拆除后价值减损较小的建筑材料,如门窗等,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违章建筑建成毁损,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怎么赔
[律师回复] 【案情】 5月29日,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唐某限期将其违章房屋自行拆除。行政复议期间,在既未催告、公告,也未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场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将违章房屋。后该行为被确认为违法。 【评析】 违法违章建筑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是否应当赔偿?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本身不具有合法属性,执法机关依职权没有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不应当赔偿。笔者认为,法定程序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未经法定告知程序,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导致建筑材料损失扩大的,应当予以赔偿。 1.理清违法形态、违章建筑与建筑材料三者之间的关系。违章建筑的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消除违法状态,但其却不产生剥夺他人享有合法物权的法律效果。违章建筑本身是由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材料构成,是违法状态的物化,违章建筑形态的违法性并不能排除建筑材料的合法性,即违章建筑的违法状态并不妨碍相对人对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 2.违法拆除剥夺了相对人的自行救济权。表面上看,违法拆除与合法拆除违章建筑的结果相同,但程序正义对规范行政行为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对二者法律后果应当存在差异。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应视为放弃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对建筑材料的毁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违法拆除的情况下,建筑物违章状态不确定或虽然违章状态确定,但相对人可自行拆除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对建筑材料享有的物权价值,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拆除权,则应给予适当赔偿。 3.赔偿应限定在建筑材料可能减少的合理损失范围内。的赔偿应与其过错相适应,但是违章拆除造成损失的根本原因却在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因此,赔偿范围仅限于理论上可救济的范围,即相对人通过自行拆除可以减少的损失。对于与建筑物融为一体、可分性不强的建筑材料,无论由谁拆除,均会导致该部分建筑材料的毁损,此类建筑材料不在赔偿范畴之内;对于虽依附于违章建筑但具有性、可分性的,且拆除后价值减损较小的建筑材料,如门窗等,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1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与管理分析
1、施工现场材料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施工企业材料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下,不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甚至不熟悉操作流程,这种现象在当前施工企业内部是明显存在的。1、2 材料管理部门提供的信息不能满足新市场环境下管理对信息的需求,难以适应市场外部环境变化。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行政开具个人发票能不能用建筑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不能,个体户可以代开专用发票3税点,购货方能抵进项。除非申请为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征管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1、 审批表(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签注意见) 2、 代开单位双方的税证号码及开户银行和帐户 3、 纳税人发票专用章 4、 所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 5、 条形章(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税务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帐号。根据税务机关规定尺寸自行刻制)。扩展资料:增值税发票税率的调整:2021年4月4日,关于税率调整的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21〕32号)正式下发,自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 6、10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01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法建筑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应该赔偿多少?
[律师回复] 【案情】 5月29日,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唐某限期将其违章房屋自行拆除。行政复议期间,在既未催告、公告,也未通知行政相对人到场的情况下,执法机关将违章房屋。后该行为被确认为违法。 【评析】 违法违章建筑对建筑材料造成毁损是否应当赔偿?一种意见认为,违章建筑本身不具有合法属性,执法机关依职权没有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故不应当赔偿。笔者认为,法定程序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未经法定告知程序,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救济的权利,导致建筑材料损失扩大的,应当予以赔偿。 1.理清违法形态、违章建筑与建筑材料三者之间的关系。违章建筑的目的在于促使相对人履行法律义务,消除违法状态,但其却不产生剥夺他人享有合法物权的法律效果。违章建筑本身是由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材料构成,是违法状态的物化,违章建筑形态的违法性并不能排除建筑材料的合法性,即违章建筑的违法状态并不妨碍相对人对建筑材料享有所有权。 2.违法拆除剥夺了相对人的自行救济权。表面上看,违法拆除与合法拆除违章建筑的结果相同,但程序正义对规范行政行为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对二者法律后果应当存在差异。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相对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拆除,应视为放弃建筑材料的所有权,对建筑材料的毁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违法拆除的情况下,建筑物违章状态不确定或虽然违章状态确定,但相对人可自行拆除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对建筑材料享有的物权价值,剥夺了相对人自行拆除权,则应给予适当赔偿。 3.赔偿应限定在建筑材料可能减少的合理损失范围内。的赔偿应与其过错相适应,但是违章拆除造成损失的根本原因却在于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因此,赔偿范围仅限于理论上可救济的范围,即相对人通过自行拆除可以减少的损失。对于与建筑物融为一体、可分性不强的建筑材料,无论由谁拆除,均会导致该部分建筑材料的毁损,此类建筑材料不在赔偿范畴之内;对于虽依附于违章建筑但具有性、可分性的,且拆除后价值减损较小的建筑材料,如门窗等,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造成建筑材料价值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屋建筑材料的管理主要包括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