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在当事人有交清之前,孩子的户口是不能办理迁移的,能够办理户口迁移,则社会抚养费已经交清,迁入地没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权利。
在当事人申请户口迁入时,迁入地计划生育部门需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证明”或者“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但是已经交清社会抚养费的证明”,然后才准予户口迁出和迁入,相反,如果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未缴纳清社会抚养费,户籍地不会同意当事人将户口迁出,迁入地也不会同意接收孩子的户口。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期限是多久?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农村家庭违反计生政策,超生,对于超生家庭,当地计生部门会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如果是超生一孩,则按照当地农村人均年收入的三倍执行。在没有交清抚养费之前,孩子的户口不能迁移。征收抚养费的机构是超生行为发生的的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