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二、哪些个人收入应该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年度);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年度);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需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红利所得;偶然所得。
(二)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总之,经济补偿金车肯定是要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的,经济补偿金的个税的计算公式国家也规定的非常的明确。另外,如果职工的收入,就是离职的时候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基本工资相加,还没有超过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的话,就不需要再交个人所得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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