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一定要有记录人么?

最新修订 | 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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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会一定要有记录人,般股东会会议应该有记录本,股东会的决议的记录,参会的股东都应当过目,如果没有异议的话,都应在记录本上签字。公司办公室依据会议记录,整理打印出公司股东会决议,该决议需要的数量应该按照执行该决议事项需要的份数来打印。
股东会一定要有记录人么?

一、股东会一定要有记录人么?

股东会一定要有记录人,般股东会会议应该有记录本,股东会的决议的记录,参会的股东都应当过目,如果没有异议的话,都应在记录本上签字。公司办公室依据会议记录,整理打印出公司股东会决议,该决议需要的数量应该按照执行该决议事项需要的份数来打印。

二、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有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股东大会的类型

1、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会定期大会的召开大都为法律的强制,所以世界各国一般不对该会议的召集条件做出具体规定。

年度大会内容包括:审查董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审查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审查分红方案,以及其他股东大会的常规事项,如选举董事,变更公司章程,讨论增加或者减少公司资本等等。

2、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临时会议通常是由于发生了涉及公司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无法等到股东大会年会召开而临时召集的股东会议。

关于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世界大致有三种立法体例:列举式、抽象式和结合式。

我国采取的是列举式,《公司法》第100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德国、日本等国家的法律则采取的是抽象式的立法例,即不具体列举召集条件,而将决定权交由召集权人根据需要确定。德国《股份公司法》第121条第1款规定:“股东大会应当在法律或章程规定的情形下以及在公司的利益需要时召集。”日本《商法典》也规定:“临时全会于必要时随时召集。”而英国公司法在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时,则采取了结合式的办法,即在规定抽象的召集条件之后,对法律认为重要的事项进行列举。其规定为:股东临时会可于必要时随时召集,尤其是涉及到章程变更、公司的转化、限制股份转让的新规则、董事竞业的认可、董事私人交易责任的免除等。

公司做出的决策一般都是需要先召开股东大会,然后决议在得到同意之后,才能得到具体的落实。为了防止在日后由于股东大会的决议引起纠纷,会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就需要有专门的人士,将会议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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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新进一家上司公司当秘书,现在老板让我写一份上市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请问要怎么写,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这是我为你提供的一份上市公司股东会会议记录要求
记录人员在开会前要提前到达会场,并落实好用来作会议记录的位置。安排记录席位时要注意尽可能靠近主持人、发言人或扩音设备,以便于准确清晰地聆听他们的讲话内容。从某种程度上讲,记录人员比一般与会人员更为重要,安排记录席位要充分考虑其工作的便利性。
  基本要求
  
一、准确写明会议名称(要写全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二、详细记下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及其姓名、职务,记录者姓名。如果是群众性大会,只要记参加的对象和总人数,以及出席会议的较重要的领导成员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会议,出席对象来自不同单位,应设置签名簿,请出席者签署姓名、单位、职务等。
  
三、忠实记录会议上的发言和有关动态。会议发言的内容是记录的重点。其他会议动态,如发言中插话、笑声、掌声,临时中断以及别的重要的会场情况等,也应予以记录。
  记录发言可分摘要与全文两种。多数会议只要记录发言要点,即把发言者讲了哪几个问题,每一个问题的基本观点与主要事实、结论,对别人发言的态度等,作摘要式的记录,不必“有闻必录”。某些特别重要的会议或特别重要人物的发言,需要记下全部内容。有录音机的,可先录音,会后再整理出全文;没有录音条件,应由速记人员担任记录;没有速记人员,可以多配几个记得快的人担任记录,以便会后互相校对补充。
  
四、记录会议的结果,如会议的决定、决议或表决等情况。
  会议记录要求忠于事实,不能夹杂记录者的任何个人情感,更不允许有意增删发言内容。会议记录一般不宜公开发表,如需发表,应征得发言者的审阅同意。
  会议记录应该突出的重点有:
  
(1)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
  
(4)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6)对会议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言论或活动。
  注意事项
  
1、真实、准确: 要如实地记录别人的发言,不论是详细记录,还是概要记录,都必须忠实原意,不得添加记录者的观点、主张,不得断章取义,尤其是会议决定之类的东西,更不能有丝毫出入。真实准确的要求具体包括:不添加,不遗漏,依实而记;清楚,
首先是书写要清楚,
其次,记录要有条理。突出重点。
  
2、要点不漏:
  记录的详细与简略,要根据情况决定。一般地说,决议、建议、问题和发言人的观点、论据材料等要记得具体、详细。一般情况的说明,可抓住要点,略记大概意思。
  
3、始终如一:
  始终如一是记录者应有的态度。这是指记录人从会议开始到会议结束都要认真负责地记到底。
  
4、注意格式:
  格式并不复杂,一般有会议名称。会议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数、主持人、缺席人、记录人。会议内容,这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包括发言、报告、传达人、建议、决议等。
  凡是发言都要把发言人的名字写在前。一定要先发言记录于前,后发言记录于后。记录发言时要掌握发言的质量,重点要详细,重复的可略记,但如果是决议、建议、问题或发言人的新观点要记具体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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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东会记录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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