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约生效后合同不一定成立。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生效通常是指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合同成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仅有要约生效,若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或者承诺未到达要约人,合同就不成立。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当承诺生效时,合同才成立。但在实践中,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如果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所以,要约生效只是合同订立的一个起始阶段,只有要约、承诺都完成且符合法定要求,合同才会成立。
二、要约生效后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要约生效后,合同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承诺生效。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对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核心内容意思表示相符。三是形式符合要求。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采用书面等特定形式,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按指印之前,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要约生效后合同不成立有哪些法律后果
要约生效后合同不成立,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是缔约过失责任,若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恶意磋商、隐瞒重要事实等,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受损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为缔约支出的合理费用,间接损失如丧失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的损失。二是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要约约束,受要约人也失去承诺的权利。三是双方无需履行合同义务,因合同未成立,双方不必按假设的合同内容履行给付义务。但双方仍需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妥善处理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等信息。
在了解了“要约生效后合同不一定成立”这一关键内容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相关拓展情况。若受要约人作出了承诺,但承诺内容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此时就不能简单认定合同成立,这种情况可能构成新要约。另外,若要约在生效后被依法撤销,即便受要约人原本打算承诺,合同也无法成立。要是你对要约生效、承诺作出以及合同成立等环节存在疑问,想进一步明确其中法律关系,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