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在管辖法院上产生争议,会在合同里约定管辖法院。可有时候,他们满心以为约定好了管辖法院,到真要打官司的时候,却发现这个约定是无效的。这就好比你精心规划好了一条路,结果走到一半发现此路不通。那到底哪些情形会导致约定管辖无效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分析分析。
一、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
级别管辖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诉讼标的额等,来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专属管辖则是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的管辖法院违反了这两个规定,那约定就是无效的。比如,按照级别管辖,某个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当事人却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种约定就不被法律认可。再如,不动产纠纷案件属于专属管辖,要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要是当事人约定由其他地方的法院管辖,同样是无效的。
二、约定的管辖法院不明确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时,必须明确具体。如果约定得模棱两可,就无法确定到底由哪个法院管辖,这种情况下约定也会无效。比如,合同中只写了“由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没有明确是原告或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具体地址。当发生纠纷时,就很难判断到底该由哪个法院来受理。曾经有一个案例,双方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但合同里没写明签订地在哪,最后这个约定就被认定为无效。
三、约定多个管辖法院
当事人在约定管辖法院时,不能同时选择多个法院。如果约定了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样的约定也是无效的。因为这会让管辖变得不确定,增加法院审理案件的难度,也不利于当事人解决纠纷。举个例子,合同里约定“由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这种多头约定就不符合法律要求,会被判定无效。
四、变更约定管辖不符合法律要求
有时候,当事人可能会对之前约定的管辖法院进行变更。但变更约定管辖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否则新的约定就是无效的。比如,变更约定管辖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要采用书面形式。如果一方擅自变更管辖法院,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或者变更约定没有以书面形式呈现,那么这个变更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处理约定管辖无效的问题时,若发现约定无效,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证据材料,这些材料能证明当初约定管辖的具体情况。可以先和对方协商,看能否重新达成有效的管辖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向有法定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定管辖权一般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比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等法院。在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清单等材料,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立案和诉讼。
约定管辖无效可能引发后续一系列问题,比如管辖法院的确定变得复杂,可能会导致诉讼时间延长、成本增加等。这一系列问题处理起来相当棘手,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让当事人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有效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让你在纠纷处理中更有底气,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