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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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院财产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进行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债务人拖欠数额较大,经过催促无效,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等判决下来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同一财产,存在多个执行申请的,按照申请执行的先后顺序分配。

法院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法院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法院执行后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顺序。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二、法院怎样执行财产和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请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冻结和划拨存款,不需经当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转办手续。当地银行、信用合作社必须协助办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贷款或贷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绝和搪塞。拒绝协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罚款,建议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给予纪律处分。

综上所述,在民间债务纠纷中可能有比较复杂的情况,同一财产有多个债权人提出执行的要求,这样法院分配财产会按照采取措施的先后。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想起诉解决债务纠纷,拿回欠款,最好早点申请保全和执行手续,这对于自己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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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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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制定破产财产按如下原则分配:
一、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清算组提出,经全体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二、 破产财产分配的次数,原则上一次性分配结束,也可以采用多次分配的形式进行;
三、 破产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1、 可供用于破产分配的财产总类、总值,已经变现的财产和未变现的财产;
2、 债权清偿的顺序、各顺序的种类和数额,其中应包括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的数额和计算的依据,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应当说明职工安置费的数额和计算依据;
3、 破产债权总额和清偿比例;
4、 破产分配的方式、时间;
5、 对将来能够追回的财产拟定进行追加分配的说明。
四、 破产财产分配的范围:指列入破产财产的债权。其债权分配以便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为原则。
五、 其他:
1、 将人民已经确认的债权分配给债权人的,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债权人可以凭债权分配书向债务人要求履行。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债权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领取分配的财产的,对该财产可以进行提存或者变卖提存价款,并由清算组向债权人发出催领通知书。债权人在收到催领通知书一个月后或者在清算组发出催领通知书两个月后,债权人仍示领取的,清算组应当对该部分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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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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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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