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体企业改制税收的依据有哪些?
集体企业改制税收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等。
二、关于职工分流安置的具体政策:
1.《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适用:
第五条适用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2.参照适用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
(1)改制分流过程中涉及资产定价、损失核销、产权变更等有关事项,参照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财企[2002]313号)办理。
(2)改制企业可用企业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并按规定程序冲减净资产。
(3)改制企业的净资产可参照国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各项支付和预留,剩余部分可向改制企业的员工分配。
(4)参照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改制企业占用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办理转让手续;需要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核定。
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在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并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后,允许将房地产项目的转让收益用于支付改制成本。
3.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置等有关事项,要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集体企业改制税收的政策依据是建立在各项法律基础上的。近些年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不断的进行修订,就是为了使其内容更加贴近百姓,能够涵盖到公民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各个领域。关于集体企业改制税收的政策还在持续不断地修订中,可以及时关注相关的网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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