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房产证有没有期限要求
首先要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作了约定,开发商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产权证,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如果合同中没有对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就适用法律规定的期限。那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所谓的“90”天的期限。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一个“90天是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二、哪些情形不能办理房产证?
(一)开发商的原因:
3、开发商没有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4、开发企业将房屋重复销售(未经合同备案),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
5、开发企业已经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办理楼盘的大产权;
6、开发商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
7、开发商没有按整体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或未移交小区配套用房,无法通过综合验收;
8、开发商不及时办理“大产权”;
9、开发商不配合提供办理“小房产证”的相关资料;
10、开发商与小业主存在纠纷,扣着本该发给小业主的房地产证不发;
(二)楼盘本身或购房者的原因
1、楼盘被法院查封;
2、商品房出现面积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的超面积需按规定补缴或退回购房差额,在面积误差未解决的情况下,将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3、房屋契税尚未缴纳;
4、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
5、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6、个别购房者购房入住后进行违章搭建,致使规划部门不予核发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三)第三人的原因:
1、房产证办理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不予办理;
在买房,尤其是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往往购房者会与开发商约定有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办理房产证。既然有这样的约定,那么在期限内开发商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并且也没有因为购房者原因导致房产证不能及时办下来的话,那么开发商就需要对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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