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打拼,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意外状况。一旦发生了可能涉及工伤的情况,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就是两个关键环节。很多人以为这两个环节是顺顺当当依次进行的,可实际操作中却可能遇到问题。比如有人就会疑惑,自己去做劳动能力鉴定了,会不会被认为对之前的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呢?这确实是不少劳动者心里犯嘀咕的事儿,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
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或者患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范畴,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职工的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等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比如小李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在车间被机器压伤手指,经申请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认定为工伤,这就是工伤认定的过程。
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对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像是小李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要确定手指受伤对他今后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说,它们二者的目的和审查内容都不一样。
二、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认定异议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不意味着对工伤认定存在异议。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为了确定自身的伤残等级,从而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只要是在工伤认定决定已经生效的情况下,职工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正常的流程。
不过,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身就对认定结果有想法,但没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之后又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且在鉴定过程中主张工伤认定有误,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对工伤认定结果事实上的异议。比如小张对自己的工伤认定等级有意见,但没走正常的复议或诉讼程序,而是在劳动能力鉴定时说这个工伤认定不对,这样就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
三、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正确处理方式
如果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有明确的救济途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常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如果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四、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流程
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申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
做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伤残等级,接下来就是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问题了。不过赔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不配合支付赔偿款、对赔偿金额有争议等情况。要是处理不好这些后续问题,职工的权益可能就没法得到保障。这时候,你可以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可以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赔偿流程,告诉你遇到问题该怎么解决,能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不用再为这些事情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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