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给的过节费要不要扣税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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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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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平常过年过节,有的用人单位福利好,可能就会给在职的员工发放过节费。而这个过节费作为员工的收入之一,是否应当被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呢?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规定,员工获得的过节费一般是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那么自然就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征收个税。
单位给的过节费要不要扣税

一、单位给的过节费要不要扣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的规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过节费不属于该文件所列举的企业职工福利费扣除的范围。因此,现金形式发放的过节费不属于福利费,应属工资薪金。

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过节费可以抵冲加班工资吗?

在实践中,有些单位福利比较好的,逢年过节的,会发给员工一部分过节费。

对此,有的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就以已发放过节费为由,用过节费代替加班费。其实,这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发放过节费,属于单位的福利待遇,与劳动者是否加班无关。

从法律意义上讲,过节费是一种约定义务,不是法定义务。

而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这是一种法定支付义务。所以过节费不能冲抵加班工资。

经过上文的总结,大家应该了解到,目前对于用人单位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其实是计入到了工资、薪金科目中的,而对于工资、薪金,我国也有明确规定,达到一定的金额就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对于员工获得的过节费,原则上也是需要征收个税,不过如果没有达到征收标准,自然也就不能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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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的过节费是否要扣税
平常过年过节,有的用人单位福利好,可能就会给在职的员工发放过节费。而这个过节费作为员工的收入之一,是否应当被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呢?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规定,员工获得的过节费一般是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那么自然就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征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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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之前五一没有休息一直加班,想问一下节假日加班工资扣税是怎么扣的呢?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法定假日加班费是多少工资
法定假日加班费为三倍工资
国庆假期,不少行业的员工需要加班,加班费到底该怎么算?据了解,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备注:104天为休息日)。
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比照上述办法计算。比如,某单位一劳动者日均工资为100元,法定假日(10月1日、2日、3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费,3天的法定假日加班费按照日工资的300%计算,加班工资共为900元。
其他4天均为公休日或者由公休日调整而来,按照法规,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如安排员工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没有补休,则应当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二、调休能代替加班费吗
加班费不得以调休方式代替
从《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以发现,只有休息日安排加班并安排补休,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给了职工补休时间,也不能免除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法定假日共有11天,其中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
如若广大劳动者遇到法定及公休假日加班而未得到加班费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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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的过节费扣税吗
平常过年过节,有的用人单位福利好,可能就会给在职的员工发放过节费。而这个过节费作为员工的收入之一,是否应当被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呢?结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规定,员工获得的过节费一般是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那么自然就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征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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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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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的过节费扣个人所得税吗
单位给发放的过节费当然是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因为过节费也属于工资收入,只要属于工资收入的全部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向普通工薪阶层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一般就是3%左右,这个在发工资之前都已经先行扣除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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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弟弟最近又要开始加班了,他们工作特别的忙,最近又有一个新单子,咨询下节假日加班津贴扣税
[律师回复]
1、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企业可以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八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平均每月工作20.98天,每天的时间不定时,每周几天也不定,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
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没有固定的时间,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
后面两种工时制必须到劳动局申请备案。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加班有两种:
如果是标准工时制加班的不得改为调休,是必须给加班费的,周六周日上班的才可调休。
如果符合调休情况的,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在哪天休息,如果公司没安排员工调休的就应该给双倍加班费。
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公司不能作废当事人的时间,应该按上面支付加班费,不支付的可凭当事人的考勤记录与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去寻求帮助。他们会给公司去电话反映的。情节严重的劳动监察科会罚公司的款。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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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的过节费要交个税么?
单位发放的过节费也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是规定了劳动者在被受雇后所得的工资、奖金以及今天补贴等都是属于个人的收入,同时节假日发放的各种补贴也是会纳入到当月工资的中去的,所以说单位发放给员工的过节费等补贴和福利费用也是需要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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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这个春节接了一个单子,要在春节期间加班,问一下给员工春节加班是否扣个税,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春节给员工福利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福利计入工人当月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免征的如下:
一、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进一步解释道: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国税发(1998)155号文解释说,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从企业福利费中支付给职工的困难补助、救济金、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工伤补偿费、丧葬费、抚恤金、独生子女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等,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不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福利费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如,企业从福利费中按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给职工的供暖费补贴、防寒费、防暑费等,应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从福利费中发放给职工的实物,如中秋节的月饼、端午节的粽子等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应该按市场价、购买价或者其他价格折合成等额的货币额,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自办食堂或固定在某个餐厅午餐,由企业与饮食店结算,应当把餐费分解至每个职工名下并入职工当月的工资薪金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另外,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已实现货币化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车改补贴、通讯补贴不再作为福利费开支,应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具体如: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3)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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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的过节费要交个税吗?
单位职工的过节费需要将其算入工资薪资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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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社保从税后扣还是税后扣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的税前工资支付。    2、劳动者领取的经济补偿金,属于税前收入,需要根据国家规定确定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妥善安置有关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现对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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