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张银律师
张银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48人
专家导读 关于书籍出版费用是必须要在合同当中体现出来的,而且出版社作为正规的事业单位通常也不会在出版合同上做手脚的。另外,出版合同的详细条款也不是由各出版社自行拟定的,所有出版社基本上都是按照国家法律制度的规定提前打印好了大概的条款。
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一、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书籍出版费用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清楚的,出版合同的条款由国家法律直接规定的。一般出版合同的写法是:

甲方(权利人):_____

地址: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

地址:_____

作品名称:_____

作者姓名:_____

甲乙双方就出版上述作品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作品之_____版本的权利。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权利在合同有效期内授予第三方。

第二条 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所述的权利,并保证上述权利的行使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的版权,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乙方保证充分尊重作者署名权、作品修改权和作品完整性权。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确有正当理由,需要对上述作品作适当修改或增删序言、后记和评论等内容,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是作者,由甲方代向作者征得书面意见),并经甲方或作者审定。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任选其一):

1、版税:版定价_____×_____%_____×印数

第一版最低印数为_____册;每册定价为_____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_____版〔元/每千字〕 〔基本稿酬_____%/每千册〕

3、一次性付酬:

第五条 甲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月内,向乙方提供合格稿件。乙方收到稿件之日起_____月内出版该作品之_____版,并于出版后的_____月内向甲方支付版权使用费。再版时,应在再版后_____月内向甲方付清版权使用费。

版权使用费以_____结算。

第六条 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事项,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双方因协议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双方同意的_____进行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合同签字(或 批准)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本合同以中文写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日期为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合同中肯定有关于书籍出版的费用,但书籍出版费用标准就没有什么准确的答案了,出版费取决于出版书籍的字数,将来该作品在市场上的畅销程度等综合性的因素来决定,如果自费出版书籍的话,整体计算下来费用可能是不少的,这些当面问出版社就行了。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一键咨询
  • 156****21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4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1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如果婚内没有共同财产则可以不用写明。夫妻双方打算结束婚姻关系时,就应该马上考虑离婚财产处理的问题,如果等到离婚诉讼判决后,再申请分割合法所得财产的难度就会大大增大。好聚好散,夫妻双方和平协商,在离婚前商量好财产处置方案,才是最理智的做法。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财产必须写清楚么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房产证必须要分割清楚吗?
办离婚手续时,房产证最好要分割清楚,可以双方协商确认房产归属问题,也可以由法院判决房产分割问题,如果房子在婚前购买的,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均等分割。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您好,我最近在学习法律的,但是,我对于判缓刑是否必须交罚金的,我还不是很清楚的,谢谢您的解答
[律师回复] 刑罚典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刑法分则对于罚金数额的规定,则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无限额罚金制,即没有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完全由法官依据犯罪情节予以判处。二是普通罚金制,也称限额罚金制,即规定了相对确定的罚金数额,法官只能在数额幅度之内依据犯罪情节决定应当判处的数额。三是倍比罚金制,即以违法所得或犯罪涉及的数额为基数,然后以其一定的倍数或比例来确定罚金数额。
根据刑法典第53条的规定,在我国,罚金有以下五种执行方式:
(1)一次缴纳,即要求犯罪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纳完所判罚金的数额。
(2)分期缴纳,即要求犯罪人在判决确定的期限以内分期缴纳所判罚金的方式。
(3)强制缴纳,指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届满以后,犯罪人未缴纳或未全部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其缴纳的方法。
(4)随时追缴,指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犯罪人,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随时予以追缴的方法。
(5)减免缴纳,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使犯罪人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其缴纳数额的方法。
户口必须与学籍一起吗,户口必须和学籍一起吗知道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的。只要能够证明他们是父子关系就可以了。比如出生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或者结婚证、户口本和身份证。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扩展资料
1、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2、亲属投靠的相关规定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劳动合同上对于转正工资当然是必须要写清楚的,如果劳动合同上只约定了试用期的工资,那不排除公司以后真的是有可能就按照试用期期间的工资给职工发放的,而《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关于工资引发的争议是根据劳动合同上的约定为准的,因此,一定要求把转正工资写清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现在浙江身份证掉了,我去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可是工作人员说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去了,必须回老家办理 这样该怎样办理身份证我不清楚
[律师回复]
1、先说一下所需要的材料,异地补办身份证首先需要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如果没有居住证的话,办理居住证需要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如果是租房住的话,需要租赁协议。
2、然后是户口单页原件,即可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居住证的法律效力不是很大,在购买车票或者出差住宿的时候,是不可以的。
3、如果是在异地补办身份证期间,需要出差住宿的话,一定要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3个月,3个月内临时身份证和普通身份证是一样的法律效力的。
4、在异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的时候,除了居住证还要有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准备好了之后,到当地派出所还要进行免冠正面照片的采集(照相)。办完之后也会有新办身份证的领取凭证,方便本人领取身份证时候用。
5、补办之前,值班民警还会让你填写身份证挂失申请表,我们照实填写我们的个人信息即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的发证机关,就是发证的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地址)。会有挂失回执给我们留底的。
6、补办身份证有两种时间节点,一种是加快的15个工作日的,这个需要填写邮寄地址;需要在40元费用基础上,另加22元快递费用。一种是不加快的普通时长,最慢是60个工作日,最快也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另加费用。
7、还有就是办理新版的身份证,需要在身份证上加上自己的左右手拇指指纹,拇指不行的话,可以用其他手指的指纹,自己去现场拿身份证的话,也要验证指纹的正确性。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在离婚协议书当中通常情况下应该约定清楚关于探望权的相关事项的,但是,离婚协议书也不会因为没有探望权的条款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了,另外,不抚养孩子的当事人的探望权本来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离婚协议书当中没有约定也可以探望孩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大四学生,为了准备毕业论文,必须要了解清楚湖北婚姻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谁能帮我解答一下,谢谢了~
[律师回复] 湖北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概述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结合湖北省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于1995年7月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发布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中国公民之间,中国公民同外国人之间,华侨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居民同内地居民之间,在本省范围内结婚或者离婚、复婚,且当事人一方的户口在本省境内的,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领导。  省民政部门主管全省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地、市、州、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第二章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婚姻登记管理员第四条国内公民在本省范围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应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农、林、牧、渔场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在城区也可到集中办理登记的市、县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第五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必须配备专职婚姻登记管理员。婚姻登记管理员必须依照《婚姻法》、《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办理婚姻登记,如实出具有关婚姻关系证明,依法处理违法婚姻行为,倡导文明婚俗、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开展婚姻服务。  婚姻登记管理员必须经县或县以上民政部门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其工作调动应征求民政部门的意见。第六条申请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应报经省民政部门批准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婚姻介绍机构应接受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三章 结婚登记第七条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结婚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跨乡(镇)、街道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应加盖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印章;  (三)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需持有其父母所在单位或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父子(女)、母子(女)关系证明;  (四)省人民政府关于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实施办法中确定实行婚前体检的地方,男女双方应持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  (五)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2寸合影照片。第八条居住在国内的公民之间在本省范围内申请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第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九条婚姻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出具证件和证明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当事人的出生年月日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不得弄虚作假。第十条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不予登记:  (一)男不满22周岁,女不满20周岁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第十一条经婚前健康检查,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根据依法取得婚前健康检查资格的医师提出的暂缓结婚的医学意见暂缓登记。传染病、精神病痊愈或者传染期、发病期结束,凭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有关许可结婚的医学鉴定证明,再行办理结婚登记。  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应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节育手术后,方可登记结婚。第十二条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应当认真审查,符合《婚姻法》关于结婚规定的,应准予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不予结婚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属于离婚后再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收回原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第十三条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所在单位和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可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报告,受理报告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应准予结婚登记,发给结婚证,并在其结婚登记申请书上注明调查情况和调查人员的姓名。
学籍必须要户口本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学籍不是必须要户口本,但因为建立学籍需要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所以,须有户籍证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章学籍建立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第五条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第六条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第七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学籍基础信息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第八条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第九条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第十条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书籍出版费用合同中必须要约定清楚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