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备案网签手续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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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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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租客应该先去住房租赁中心办理网签手续,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及租赁合同,并且房东到场,带上身份证和房产证,等网签办好后,就去社区事务中心新增备案。在办备案的时候,需要房东缴纳一笔税费。如果快的话,这些在一天之内可以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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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出租备案网签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是租房办理居住证的话,需要先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再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

申请国有土地上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承租方应当共同到场(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双方至少有一人到场)。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自然人出租方委托共有人申请网签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 、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二、房屋租赁网签的范围有什么?

出租人持有的住房权属证明属于下列七种类型之一的:

1、绿色或黄色上海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红卡,不含蓝卡和白卡)。

三、办理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注意什么?

1、申请材料中的“身份证明”、“住房证明”,应当当场核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2、取消新增合同登记备案的单方申请,保留注销登记备案中,房东单方申请注销登记备案。

3、取消“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业务种类,合同到期后续租的,应办理新增登记备案。

4、房地产权证等住房证明上,产权人过世的,当事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5、房地产被抵押的,当事人仍需提交住房证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大城市要求租客承租房屋后,办理备案网签,这是办理居住登记的前提条件。从顺序上看,是先去网签然后做备案,这两步都需要房东本人携带户口本及房产证到场。网签是去住房租赁中心办手续,而备案在社区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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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备案网签手续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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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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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的备案手续有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程序
步骤
一、确定预租区域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
第二步,锁定租房的区域范围,经过
第一步的筛选,租房人应该提前规划出租房的大致位置。这一步骤的目的可以使选房区域范围缩小到某个商圈或这某个大型社区,能够缩短选房时间。
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
二、寻找房源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 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利;房子户型、采光是否合理等,因为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还要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 有无安全隐患;并将家电都试用一遍,检查插头是否漏电,再看日常设施是否良好等等。只有这些综合因素都让你满意的房子,才适合入住。四:签订合同在签订用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重要的款项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以什么方式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加果非人为损坏时该由谁来负责维修,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交付钥匙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您需要到房屋现场进行房屋交验,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2.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3.钥匙是否已交付;
4.水电煤表数字。
一、办理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20]第6号),实施时间2月1日
三、申报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须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证。
四、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3)交费领件。
五、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房屋租赁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及付地价款证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 (1)、《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 (1),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二、承租人(为个人)应提供的资料,委托事项需明确表述(境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五、《建筑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留原件四。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可提供《商业登记证》: A、拍卖竞得的房屋或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深圳市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房屋用途为住宅的,居住人为20至49周岁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须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承租人(为单位)应提供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验原件留复印件,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红线图》、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及付地价款证明 (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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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网签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租房网签备案需要的手续有,由办理租赁网签备案的申请人提交租赁合同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在填写网签租赁备案的申请表,然后经受理机关审查批准,批准之后申请人需要向受理机关缴纳相应的备案手续费,此时备案程序就完成了,但是要注意的是受理机关必须在受理后的三天至五天内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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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的备案手续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租赁的备案手续包括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程序
步骤
一、确定预租区域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
第二步,锁定租房的区域范围,经过
第一步的筛选,租房人应该提前规划出租房的大致位置。这一步骤的目的可以使选房区域范围缩小到某个商圈或这某个大型社区,能够缩短选房时间。
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
二、寻找房源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 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利;房子户型、采光是否合理等,因为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还要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 有无安全隐患;并将家电都试用一遍,检查插头是否漏电,再看日常设施是否良好等等。只有这些综合因素都让你满意的房子,才适合入住。四:签订合同在签订用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重要的款项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以什么方式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加果非人为损坏时该由谁来负责维修,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交付钥匙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您需要到房屋现场进行房屋交验,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2.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3.钥匙是否已交付;
4.水电煤表数字。
一、办理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20]第6号),实施时间2月1日
三、申报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须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证。
四、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3)交费领件。
五、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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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备案手续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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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预租区域首先,租客要明确换租房想实现的具体条件,如选择与工作单位近的区域、重点商圈附近或者交通便利的小区,以公交出行为主还是选择地铁沿线等等。有了房源选择的大致意愿,才能更好的确定租房区域,有效避免选房的盲目性,低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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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对房屋情况及租金水平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如对房屋居室、楼层、配套设施的要求,预计支付租金的价格水平段。前期的租房规划对快速锁定房源非常有利。
二、寻找房源初次租房者一般可以通过房产中介或是权威的网站需找感兴趣的房源。在此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通过大型的、资质齐全的中介或权威网站寻找房源,以免上当受骗。三:看房、选房注意事项实地看房时,一定要仔细考察房子周 边环境和房子本身。查看房子周边购物、交通等是否便利;房子户型、采光是否合理等,因为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到你的日常生活;还要检查屋内设施、配置好坏及 有无安全隐患;并将家电都试用一遍,检查插头是否漏电,再看日常设施是否良好等等。只有这些综合因素都让你满意的房子,才适合入住。四:签订合同在签订用房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权利和义务的明确性,重要的款项有: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以什么方式缴纳,每个月什么时候缴纳房租,房屋设施加果非人为损坏时该由谁来负责维修,房屋设施出现问题或者自然老化时由谁来承担维修费用,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该如何赔偿等。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五:交付钥匙在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日,您需要到房屋现场进行房屋交验,交验时您应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是否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2.家电、家具等是否与合同相符;
3.钥匙是否已交付;
4.水电煤表数字。
一、办理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办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20]第6号),实施时间2月1日
三、申报资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须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和承租人持有的房屋租赁证。
四、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当事人持上述资料到出租房屋所在区住房保障和管理部门租赁科提出申请。
(2)审核备案。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租赁备案条件和资料进行审查。
(3)交费领件。
五、办理时限:
3 个工作日。
六、收费项目及标准:
不收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内容及资料
(一)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证明情况及其他内容。
(二)提交资料包括: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材料。
(三)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四)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的证明。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包含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内容及资料
(一)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证明情况及其他内容。
(二)提交资料包括: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材料。
(三)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四)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的证明。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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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房屋出租备案需要哪些手续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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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内容及资料
(一)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证明情况及其他内容。
(二)提交资料包括: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材料。
(三)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四)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的证明。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屋租赁备案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律师回复]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吗按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以看出,有些合同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那么,这是不是说明,房屋租赁合同就必须要办理登记备案吗长期以来,无论是司法界还是普通民众都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争论不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统一了认识。根据最高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同时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必须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就不是要必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只不过,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的情况下,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程序如下: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租赁登记部门在租赁当事人提交的租赁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出租房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登记备案;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租赁当事人,退还所收取的有关文件。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吗按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以看出,有些合同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那么,这是不是说明,房屋租赁合同就必须要办理登记备案吗长期以来,无论是司法界还是普通民众都对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争论不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统一了认识。根据最高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不予支持。同时又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已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该抵押物被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因此,如果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必须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就不是要必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只不过,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的情况下,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程序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办理程序如下: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租赁登记部门在租赁当事人提交的租赁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出租房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登记备案;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租赁当事人,退还所收取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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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屋出租备案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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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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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内容及资料
(一)填报信息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户籍地,房屋基本情况、租金及租赁期限,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证明情况及其他内容。
(二)提交资料包括: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其他材料。
(三)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委托证明;
(四)转租房屋的,还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五)出租共有房屋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的证明。
1、申请登记:房屋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管理机构申请登记,领取《贵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如实填写。
2、验证核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审核《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办理登记:审查租赁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用途、租金以及双方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办理时限:相关证明文件资料齐全,经审查符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是由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当事人办理登记备案时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房屋的,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原《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7、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同时,必须要求出租人签订《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责任书》。
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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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网签房的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如何办理网签房的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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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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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手续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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