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收养关系能够解除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3
浏览10w+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律师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万人
专家导读 因为收养关系是依法成立的,那自然意味着也是可以依法解除的。目前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解除,而要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出现了什么争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种方式达到解除收养关系的目的。
2024收养关系能够解除吗?

一、收养关系能够解除吗?

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解除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解除;一种是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通过以上说明,就是说在我国,父母与子女是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时可以解除的。

二、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

(一) 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

1、 必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监护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 当事人对财产生活已有适当处理。协议解除收养婚姻可按等级或公证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程序的,可按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的,可按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解除收养关系程序办理。符合解除收养程序,双方财产问题上也无争议,是可以解除的。

(二) 当事人依法要求解除的:

在我国,解除收养关系需要哪些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节,调节无效的,可起诉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人民法院处理解除收养的纠纷,应当坚持保护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保障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妥善解决:

1、 养父母和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查清事实,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处理。

2、 养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利,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的恶化,无法继续公共生活,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4、 养父母发现养子女有生理缺陷或者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准予解除。

收养关系本身就是通过一些法律手段建立的,虽然之后也会适用《婚姻法》等相关法律中关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是这一关系确实可以解除的。按照《收养法》中的规定来看,解除收养关系分为了两种方式,即协议解除和诉讼解除。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无法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或者因为解除产生了争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2千字,阅读时间约8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2024收养关系能够解除吗?
一键咨询
  • 175****71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1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1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8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1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解除收养关系后能够讨要抚养费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解除收养关系后能够讨要抚养费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解除收养关系后能够讨要抚养费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解除收养关系后能够讨要抚养费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收养的关系如何解除抚养关系
收养的关系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除抚养关系。养父母在收养孩子之后就成立了收养的关系,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在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后,养父母的抚养责任就此成立。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解除领养关系的法律依据,解除领养关系的法律后果
[律师回复]
一、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依据收养关系的解除应依照《收养法》的规定进行,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被收养人成年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人双方达成协议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四)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向。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协商确定。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收养关系解除后,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住房应予以分割。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的租赁房屋,应根据公房承租的有关规定处理,如原承租人死亡的,应依法变更承租人。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领养关系是否能解除 可以解除领养关系吗
领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在我国法律上,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解除领养关系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如何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
[律师回复]
一、如何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是由来已久的社会现象,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由于迫于城市生活的压力,选择了先同居后结婚的方式,导致很多同居问题的发生。这种情况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因为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解除同居关系也是有条件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讼的,人民应当受理。”那么根据这一条司法解释,小没有子女也没有共同财产,是不予受理的。双方只要自动解除,不再共同居住就可以了。
二、解除同居关系能否索要青春损失费“青春损失费”,是不会支持的。“青春损失费”根本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汇,在我国法律中无从找到相关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的范围之内的。不属于解释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小梅与小强属于“未婚同居”关系,这种关系虽然法律未加以干涉,但自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既然法律给了未婚男女一个意思自治的私人空间,双方如果自愿选择了这个法律并不给予保护的生活方式,那么双方的关系只能受道德规范的调整了。换言之,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随之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请求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赔偿。
劳动关系备案、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律师回复] 对于劳动关系备案、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其写的解雇原因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41条的规定的,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
不过在诉讼中,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事由是由用人单位举证的,用人单位写的若是39-41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不服,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其辞退劳动者的合法性。
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收养关系如何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可以通过收养人与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当然,被收养人已成年的必须经过被收养人的同意,协调不成的可以采用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条件:1、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阶段性担保,能够免除责任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摘自常州晚报本律师手记,林先生搬进了房屋,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但合同只约定,作为担保人的开发商就应承担保证责任:在购房贷款合同中普遍存在着“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的条款。”而北京某认为,而是对保证合同所附的解除条件,第二被告(借款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已经免除。最终判定房地产公司仍需承担剩余全部的担保责任,遂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附条件已经成就,应视为未约定保证责限,上海和北京的作出了不同的判决,低于借款合同的主合同约定债务偿还期限,银行将房地产公司告上了法庭。律师点评。经审理后认为:开发商的担保责任到林先生拿到房屋产权证林先生购买一套商品房。这个条款意味着开发商的保证责任将在房产办理了抵押手续之后解除。因此,视为没有约定,但是这个“阶段性保证责任”与最高人民出台的《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存在矛盾,“保证的阶段性并非对保证期间的约定,上海某认为,借款合同的保证条款约定的保证责任的期限。房地产公司拒绝了银行的要求。提醒开发商,向银行按揭贷款,故保证合同已经解除。购房合同约定,由于市场原因房屋价值缩水严重,同时也避免使开发商承受额外的交易风险。现被告已依约将抵押权证交原告执管。”这也就可以理解为“阶段性担保责任”条款无效:房地产公司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是“阶段性保证责任”,同样的诉讼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短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交纳不足的那部分款项,并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为止,两个不同的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并拿到了房屋的产权证。银行在对房屋进行拍卖后发现,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应注意购房贷款合同中有关“开发商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条款是无效的。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作林先生的担保人。两年后。但最高人民出台的《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同样的诉讼请求,林先生未能依照合同向银行履行还贷义务,拍卖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偿还林先生应向银行交纳的贷款,原告取得了房屋的抵押权,可以淡化担保期限的约定:根据网络中搜索到的相关案例,虽然在林先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中约定,规避保证责任的期限担保风险,注意借款合同中的保证责任章节,借款保证人依然要对全部还款期限承担保证责任。开发商之所以设定这个条款,只要购房人无法向银行还贷,目的在于防止购房人在办理房产抵押前发生还贷违约。于是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6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解除劳动关系吗
[律师回复] 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解除劳动关系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金某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并随后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说明当事人双方已经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合意,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并不表明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金某在通知书上签字时就已经解除。在通知书上签字实际意义是表明金某已经收到了单位下发的通知。按照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5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求职登记的凭证。”因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之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有效存在。在本案中,金某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过程中患病,由于双方当事人还没有正式解除劳动关系,因此,金某仍然属于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患病。
金某于3月受聘于某房地产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于今年3月,劳动合同到期。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8月,房地产公司向金某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金某在通知书上签了字。此后,金某在办理工作移交手续期间,因病住院治疗。金某向房地产公司提出:暂缓解除劳动关系,顺延至医疗期满。房地产公司认为,金某的合同期早已到期,应视为合同早已自动解除,并且其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了字,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经解除。金某在劳动关系解除后患病,与公司无关,公司不能给予其医疗期待遇。金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请求裁决暂缓解除劳动关系,顺延至医疗期满,并且享受医疗期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金某的仲裁请求。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本案中,金某与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于3月到期,由于公司业务繁忙,双方没有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金某继续在房地产公司工作,按照上述规定,应当视为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收养赡养 > 2024收养关系能够解除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