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交养老保险需要带什么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10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9人
专家导读 续交养老保险时需要携带的一些材料主要就是自己的身份证、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当事人携带这些资料到社保机构可以继续交纳之前中断的养老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只能往后缴纳,之前中断的不能补交。只是单纯的续交养老保险的话,操作流程也很简单。
续交养老保险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续交养老保险需要带什么材料?

1、续交养老保险需要带的材料主要是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

2、如果养老保险是在辞职时中断缴纳费用的,一般是辞职后用人单位封存账户,直到被保险人找到新工作开始工作后工作单位继续帮其缴纳。

3、如果是已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并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断缴费和未按规定缴费,要求补缴其养老保险费的,可按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并按规定加收利息。

4、如果是已参保的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断缴费,可以当期自治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如何确定?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1、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2、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以实际工资作为缴纳基数。

三、养老保险的基本作用是什么?

1、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有利于社会的安全稳定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养老保险保障了老年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等于保障了社会相当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对于在职劳动者而言,参加养老保险,意味着对将来年老后的生活有了预期,免除了后顾之忧,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各国设计养老保险制度多将公平与效率挂钩,尤其是部分积累和完全积累的养老金筹集模式。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这无疑能够产生一种激励劳动者的职期间积极劳动,提高效率。

有少部分灵活就业的这部分民众在交纳养老保险的过程中,会觉得养老保险费是一笔额外的负担,并没有考虑到养老保险以后对个人生活所起到的重要意义,自此有可能就停交养老保险了,之后如果因为其他因素想要续交养老保险的话,之前的缴费还是继续有效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3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续交养老保险需要带什么材料
一键咨询
  • 168****51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0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44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3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73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4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8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材料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材料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广州续办居住证要带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居住证暂行管理条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1、填写完整的居住证申领表。(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当在一年以上,且申报期距合同终止期至少6个月以上。)(验原件)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权证;租住居住的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或产权证及其书面证明、以及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验原件)。
4、如聘用单位改变,需提供新单位的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
5、提供上一年度的个人缴税税单或社保证明(加盖公章)。(验原件)
6、其他相关材料(居住证复印件大专学历需另提供近期收入证明)。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办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材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办离婚手续要带什么材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办理分户手续需要带哪些材料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分户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3、经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平房住户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5、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办理分户手续需要提供的文件:
1、公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证明等证件证明;
2、私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判决书或公证书、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提供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603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做工伤鉴定需要带哪些手续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身份证续期要带什么材料
身份证续期要带本人的户口簿和到期的二代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3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办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办离婚手续要带哪些材料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朋友要离婚了,孩子还小,想争取孩子现在想了解下有孩子协议离婚带什么手续和材料啊 ,请回答。
[律师回复] 可以由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领取离婚证。协商不成或也可不经协商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准予离婚。离婚在财产分割时应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以上是对有孩子协议离婚带什么手续 的回答。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1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1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1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1
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1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2
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2
2、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
  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续交养老保险需要带什么材料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