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实生活里,有人为了逃避债务或者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占得便宜,会在起诉前就把名下的房产悄悄转移出去。小李就遇到这么个事儿,他借给朋友一大笔钱,朋友一直拖着不还,小李打算起诉,结果发现朋友在一年前就把房子过户给了亲戚。小李心里犯嘀咕,这起诉前一年转移的房产,还能不能撤销拿回来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分析分析。
一、可撤销转移房产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比如,老张欠老王钱不还,却把自己的房子无偿送给了儿子,这就可能影响老王债权的实现,老王就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老张送房的行为。
二、判断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要判断起诉前一年转移的房产能不能撤销,得看是否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债务人存在恶意:债务人明知道自己转移房产的行为会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还故意这么做。像前面提到的小李的朋友,要是他知道自己欠着小李钱,还把房子过户给亲戚,就可能存在恶意。
2.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转移房产的行为让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实现或者难以实现。比如小李朋友把房子转移后,名下没了其他值钱的财产,小李的钱就很难要回来了。
3.相对人知情:如果是低价转让房产,相对人(也就是接受房产的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比如小李朋友以很低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亲戚,亲戚知道朋友欠着小李钱,那小李就有撤销的可能性。
三、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民法典》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也就是说,小李如果知道朋友转移房产这件事,要在一年内去法院请求撤销;就算小李一直不知道,从朋友转移房产那天起算,过了五年,撤销权就没了。
四、申请撤销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如果债权人觉得符合撤销条件,要向法院申请撤销转移房产的行为。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起诉状,写明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也就是请求撤销房产转移行为)、事实和理由;还要准备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以及能证明债务人转移房产行为的证据,像房产过户的相关文件等。
2.向法院起诉: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债权人要向法院说明债务人转移房产的行为符合撤销的条件。
要是成功撤销了房产转移行为,房产就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债权人的权益也能得到一定的保障。但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房产恢复后,债务人又再次转移怎么办,执行房产清偿债务时遇到阻碍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债权人的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