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打工死了该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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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虽然工人在工地上出现意外情况,从而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但这不一定就属于工伤,所以在之后的处理上面,就有两种不同的途径,一种是通过侵权的途径来要求赔偿,而另一种则是通过工伤的途径来获得赔偿。具体要看实际情况是怎样的,然后选择恰当的途径处理。
建筑工地打工死了该如何处理

一、建筑工地打工死了该如何处理

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

(一)侵权途径

首先就需要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赔付项目及数额;其次是需要明确的是要明确事故责任分担问题,尽管实践中受害方责任较小,但是也要负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最后就是结合上面两点来确定最终赔付数额并签订协议。

(二)工伤途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目前基本认为只要是构成工伤的,受害方无事故责任。

采取以上两种途径来处理伤亡事故,在实践中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途径选择:赔付方及受害方要各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途径,因为两种途径有不同赔付项目、赔付标准、处理程序,工伤途径需要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毕后再处理赔付问题,而侵权可以直接诉讼

2、签订协议后的处理:实践中有很多签订完协议后反悔又诉讼至法院的争议,签订完协议后最好到法院走调解程序或司法确认程序,这样也防止当事人的反悔来撤销协议等。

二、工地意外死亡该怎么赔偿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不少人认为,只要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死亡的,那么就一定属于工伤死亡。但其实,这样说也太绝对了一些。因为是否属于工伤死亡,还需要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才能做出结论,不能轻易的认为只要发生在工地上,就一定属于工亡或者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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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死亡4人该怎么处理?
如果说建筑工地员工死亡四人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那么也是会对主要负责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也是会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情节特别恶劣也是指造成伤亡的人数较多,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了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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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在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多少钱,哥哥在建筑工地死亡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第二十四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建筑工人因病死亡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工伤。最好当地咨询律师,是突发疾病还是自身就有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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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死亡1人应该怎样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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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我自己有一个建筑工地,现在已经开始施工了,但是我的工人在施工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死亡了,就给涉及到那个死亡协议,一般情况下建筑工地工伤死亡协议由谁来签 啊?
[律师回复]
1、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2、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
1、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
3、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
4、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5、性质认定不同。工伤须经过劳动部门认定,雇佣损害赔偿无须经过确认。工伤的认定有效和有资格的是劳动部门,劳动部门有权确定劳动者伤害是否是工伤,其它部门的认定均为无效。
6、举证责任不同。工伤赔偿除非用人单位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所为,方可免除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对赔偿的一切事实,权利人均要举证证明。
7、赔偿时效不同。工伤赔偿的时效为60日,劳务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侵权赔偿时效一年的规定,受害人明知和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可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的保护,也可直接向雇主和有关单位主张解决,在主张权利时时效中断。
8、处理程序不同。工伤调解不成,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才能诉讼(仲裁前置),工伤赔偿在认定工伤后,除企业调委会调解时效中断外,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裁决,逾期不裁决的视为放弃权利。在裁决后15日内不起诉的,视为认可仲裁裁决。在仲裁裁决后,不服的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而劳务损害赔偿可直接通过诉讼解决。
9、赔偿范围和标准不同。工伤赔偿,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其赔偿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伤害,并且给付金额受到法定标准的限制。对不同等级的工伤,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参照标准对工伤者进行赔偿。且不是一次性的。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在于填补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范围包括所受损害和利益,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赔偿,一般情况下,赔偿是一次性的。最明显的就是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
10、适用法律不同。工伤赔偿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而劳务损害赔偿则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它直接适用民法侵权行为法的相关条款和规定责任、原则来处理。
我老乡最近在工地上干活呢,因为在工地上在工作的时候由于他操作不当的原因就给死亡了,就给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就想要建筑工地工人因公死亡赔偿标准 怎样的啊?
[律师回复] ⑴由企业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以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的标准计发; 一次性补助费以职工死亡时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标准计发。供养的直系亲属在领取生活救济费期间死亡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
  ⑵供养直系亲属认定、生活救济标准、供养期限、领取形式:
  
①供养直系亲属系指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生前收入供给的下列对象:父母(抚养人)、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习的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由企业按以下标准发给生活救济费:供养对象为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供养对象为非农户口的每人每月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供养3人以上的,按3人标准计发;供养对象为孤寡一人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比例5%。
  
②供养期限: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死亡时仍保有原固定工身份的职工死亡,企业应供养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至供养条件失去或者本人死亡止;与企业签订有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职工死亡,企业应供养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至劳动合同期满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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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①供养直系亲属系指主要生活来源依靠职工生前收入供给的下列对象:父母(抚养人)、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年未满16周岁或年满16周岁尚在中学(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学习的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符合条件的,由企业按以下标准发给生活救济费:供养对象为农业户口的,每人每月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供养对象为非农户口的每人每月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供养3人以上的,按3人标准计发;供养对象为孤寡一人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比例5%。
  
②供养期限: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以及死亡时仍保有原固定工身份的职工死亡,企业应供养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至供养条件失去或者本人死亡止;与企业签订有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职工死亡,企业应供养其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至劳动合同期满止。
  
③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按月领取。供养直系亲属不在企业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其生活救济费可按以下办法一次性支付:一次性生活救济费=领取的月生活救济费标准×符合规定的供养月数。对无法确定具体供养月数的,其供养月数最多可按120个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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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摔死人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工地上死人怎么赔偿
工地上死人了,要赔偿多少钱,要看死者是员工还是外来人员,如果是员工要根据死者的年龄等情况才能确定赔偿数额。会不会坐牢也要看施工单位的责任情况的。如果触犯了《刑法》构成犯罪的话是要被判刑的。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临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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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行业死亡有哪些赔偿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金,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死亡后,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其亲属各项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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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死亡要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1、工地出现死亡处理技巧是先通知死亡人的家属,然后进行报警。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建议委托律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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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死亡赔偿多久?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筑工地死亡赔偿多久?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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