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了,人员遣散费应该谁出?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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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铺拆迁以后的人员遣散费自然应该有拆迁单位承担的,具体的来说就是政府部门,如果不是政府部门的拆迁,商铺也没有必要遣散在职员工,遣散在职员工的遣散费也是按照该员工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的,还有搬迁费,设备损失费等都由政府部门出。
商铺拆迁了,人员遣散费应该谁出?

一、商铺拆迁了,人员遣散费应该谁出?

应该有政府部门承担,营业房拆迁补偿费用包括:

1、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员工遣散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因为政府拆迁的这种状况使得商铺除了遣散一部分员工之外,可能也没有什么其他的办法了,就是说对员工的遣散也并不是商铺故意做出这样的决定的,自然不能由商铺来承担这笔遣散费。这种时候,员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结果并非是商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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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
3、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动迁员工赔偿标准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因搬迁而引发的事失业员工的生存权利服务的,但这并不代表着这就忽视了企业的利益。立法者们在设定之时出于公平和保护双方共同权益的角度制订了相关法律例如劳动合同法,在补偿员工失业工资的同时,或者企业还会获得动迁补偿款,基本上能保障企业的付出和收获持平,因此该标准的立法意图是达到了的,且在实践中是具有合理性的。r对于拆迁问题,您还可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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