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找工作的时候,很多人都觉得和单位签了合同,自己就算正式入职,和单位有劳动关系了。可现实里,不少情况没这么简单。有些单位不签书面合同,或者签的合同不规范,这就容易让劳动者在确定劳动关系上犯难。一旦遇到劳动纠纷,像拖欠工资、工伤赔偿这些事儿,得先确定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那法律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都有哪些规定呢?接下来就给大伙好好说说。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条件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一家餐厅招聘服务员,服务员按照餐厅的工作时间、规章制度进行工作,餐厅支付工资,这种情况就满足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条件。
二、未签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要是没签书面合同,也有办法证明劳动关系。可以参照这些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比如,小王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没签合同,他每个月工资是老板通过银行转账发的,他也有公司发的工作证,还有同事愿意给他作证,这些都能证明他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三、劳动关系确立的时间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比如,小李第一天到公司上班,就算他还没签合同,从这一天起他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就已经确立了。
四、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小张入职一家公司,公司一直拖着不签合同,过了两个月才签,那在这没签合同的一个月里,公司就得额外再付小张一个月的工资。
确定劳动关系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像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经济补偿怎么算这些事儿。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纠纷,影响劳动者的权益。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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