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高温补贴政策是什么?
根据规定,苏州市高温津贴调整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据悉,此次高温津贴调整,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高温津贴适用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具体到支付标准上,除了标准提高外,新规明确,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药品等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具体发放时,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
二、因为高温补贴发生纠纷仲裁时效是多久?
因为高温津贴性质上属于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的规定,高温津贴争议应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在职期间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离职时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并应保存高温津贴的发放记录至少二年。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各地在夏季到来之前都会公布高温补贴方面政策,根据苏州规定,高温补贴按月支付,每月标准是300元,总计发4个月。对于户外工作的职工,在当地公布的高温天下,企业必须支付,这是强制性规定。如果企业拖欠高温津贴,会被苏州劳动监察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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