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清算的复杂程序中,职工债权确认纠纷一直是备受关注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当涉及亲属关系时,这类纠纷往往更加棘手。在ZX与江苏A公司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案【(2025)苏XX民终XXXX号】中,就出现了这样一起复杂的案件。
20XX年X月,A公司因经营困难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江苏天帆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上诉人ZX系原A公司法定代表人ZX某的儿子,他向管理人申报XXX万元职工优先债权,主张在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期间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获工资报酬。管理人经审查认为其提交的证据不足,未确认该笔债权。Z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接受A公司委托的王梦静律师,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素养。王梦静律师拥有苏州大学本科学历,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破产重组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她第一时间研判案件核心难点,深知这类涉及亲属关系且企业经营不正常的案件,处理起来需要格外谨慎。
王梦静律师发现,上诉人与A公司法定代表人存在亲属关系,且曾参与公司部分事务,易被推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上诉人二审还提交了多组新证据试图佐证劳动关系真实性;A公司XXXX年后经营不正常,相关劳动用工资料留存不全,给抗辩带来一定难度;同时,还需严格区分“亲属帮忙处理事务”与“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法律边界。
针对这些难点,王梦静律师制定了“证据抗辩+要件拆解+常理推演”的三维抗辩策略。她凭借扎实的劳动法律功底,全面审查上诉人提交的全部证据,精准找出核心瑕疵。比如,三份劳动合同内容相互矛盾且未填写完整,上诉人自身也认可系诉讼需要补充,真实性存疑。有着丰富合同纠纷处理经验的王梦静律师,在面对这类证据时,能够敏锐地发现问题。
接着,王梦静律师深入研究《劳动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精准拆解劳动关系认定的核心要件。她指出,需存在持续性劳动提供,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结合案件事实,明确本案抗辩核心:上诉人未能证明其满足上述任一核心要件。
庭审中,王梦静律师围绕核心争议展开层层递进的辩驳。针对劳动关系持续性,她指出上诉人XXXX年前仍担任另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社保亦由该公司缴纳,且A公司XXX年后已不正常经营,不可能存在持续性劳动。在处理过数百起类似纠纷的王梦静律师看来,这些细节都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关键因素。
针对劳动报酬,王梦静律师强调A公司法定代表人(上诉人父亲)出具的欠薪汇总表中无上诉人名字,且上诉人曾代公司向其他员工支付工资,不符合劳动者应获报酬的常理。她还针对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指出上诉人未提供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等证据,其参与事务更多基于亲属身份而非劳动隶属关系。同时,逐一驳斥二审新证据,明确证据形式瑕疵及证明目的不足,无法支撑劳动关系成立的主张。
此外,王梦静律师向法院详细说明破产管理人的审慎审查流程,强调职工债权确认需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避免不当债权侵害全体债权人的公平受偿权,获得合议庭认可。
最终,淮安市XX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王梦静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ZX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法院明确认定,劳动关系的认定需满足持续性劳动、劳动报酬支付、接受管理等核心要件,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与A公司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其主张的XX万元职工债权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
本案的成功处理,为破产程序中职工债权确认纠纷(尤其涉及亲属关系、企业经营不正常等复杂场景)提供了优质抗辩范本。王梦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高效的庭审辩驳,在复杂局面中为破产企业守住了合法权益边界,也再次证明了在法律领域,专业和严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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