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支付违约金的,因为出租方出现了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此时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如果是合同还能继续履行的,在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之后,承租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根据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出租方违反合同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赔偿条款,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来确定违约责任。
二、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怎么算?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三、在房屋租赁期间,哪些情形下租赁双方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且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可适用法定解除,双方当事人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和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部分毁损、灭失的,依《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不支付租金。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然,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四、租赁生活中出现的不可抗力事件,主要有什么?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内的。
2、承租人应服从政府的号召,主动与出租人平等协商合同解除事宜。
3、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租赁合同中,如果是承租方不支付租金、未经出租人许可就擅自改造租赁物或者是将租赁物进行转租的,出租方就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因为此时承租方违反合同约定,构成合同违约,但是如果是出租方提前收回租赁物的,就属于是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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