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遗嘱见证范围流程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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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律师遗嘱见证范围流程是给立遗嘱的人做寻问笔录,然后让委托人提供具体的资料,在然后让立遗嘱的出具正规的医学证明,证明自己在立遗嘱的情况下是清醒的,最后双方确定时间,然后立遗嘱,立好之后,当事人进行签字即可。

律师遗嘱见证范围流程是什么

一、律师遗嘱见证范围流程是什么

1、做询问笔录。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二、律师遗嘱见证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年满l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l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虽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从事遗嘱见证活动的能力。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因为有利害关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驱动而做不真实的证明。

(二)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前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后者则是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二者均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参与订立遗嘱这类较复杂民事活动。如果他们在场,其见证不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人、受遗赠人。他们与遗嘱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一般来说,他们在场不利于遗嘱人毫无顾忌有受外界影响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因此,法律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于利益关系的影响,难以保证其证明的客观性、真实性,所以这些人也不能做遗嘱见证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很多老年人比较有钱,怕自己死后子女争自己的财产,所以在自己很年轻的时候,就会找律师进行立遗嘱。立遗嘱的好处有很多,找律师稍微要好很多,但是找律师是需要收费的,具体的收费是根据财产的多少,财产越多,收取的钱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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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例如被指定的执行人不具有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愿意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法定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近亲属,有义务执行被继承人的遗嘱。法定继承人为数人的,全体继承人为被继承人遗嘱的共同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数人作为代表来执行遗嘱。法定继承人为多人,而执行遗嘱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我们认为,遗嘱执行人须忠实地执行遗嘱人的遗嘱,在这上面不存在少数服从多数。如果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的执行意见不一致,有不同意见的继承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得请求人民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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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能对事物有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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