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3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不管在买什么房子,都要对房子的产权,地段和价格弄清楚,以防买过之后会有一些其他的纠纷。如果自己在买房的时候,卖房子的人并没有告知房子在租赁期,那么所有的损失都需要卖房子的人承担。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

需要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明确了“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

(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换言之,租赁关系的有效存在的准据时点应确定在所有权让与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仅有租赁物让与契约尚不能实现物权变动,对动产来说需要交付,对不动产来说需要登记。

(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了第三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已经让与给了第三人也是该制度适用的必要条件。如果租赁关系虽然有效存在,但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仅仅与第三人形成了房屋买卖的合意,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即所有权并未发生变动,在此情况下,则该制度也没有适用的余地。

(3)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构成要件中的交付,除指出租人已交付租赁物外,还需承租人继续占有租赁物。主要理由是,一方面,承租人未占有说明其对租赁物没有使用收益,无此收益则失去了强化租赁权的基础;另一方面,承租人未占有不能起到公式作用,为维持交易安全,不应赋予租赁权对抗力。

(4)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买卖不破租赁”的本意即包含了承租人在占有租赁物的期间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导致自身对于租赁物的使用效益可能面临受损的风险。故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事适用条件之一。

买卖不破租赁不适用动产,比如果车,不适用产权抵押的,不适用被法院查封的。虽然遇到这种情况不可以用这种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可以到人民起诉,让出租方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双方的租赁合同一定要带着。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一键咨询
  • 161****30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0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7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3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5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2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5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6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买卖不破租赁拍卖破租赁吗
被拍卖的财产本身就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如果不动产被法院拍卖了的话,对于受买人来说原先的租赁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意思就是当事人知道该不动产要被拍卖了的情况下,就不要随便在对外出租或者说是转让不动产了,这种时候已经没有制自主理的权利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中房屋漏雨造成财产损失,如何处理纠纷?
[律师回复] 【问题】我是一名60多岁的退休教师,退休后租赁某单位的房屋一间,开展医学美容.但是1998年夏天,由于房屋大量漏雨,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当时的负责人口头同意免去2年的房租.可是由于不久这个单位的负责人更换,他们又决定减免半年的房租.我多次找到他们进行协商,可是他们互相【问题】我是一名60多岁的退休教师,退休后租赁某单位的房屋一间,开展医学美容.但是1998年夏天,由于房屋大量漏雨,造成很大经济损失.当时的负责人口头同意免去2年的房租.可是由于不久这个单位的负责人更换,他们又决定减免半年的房租.我多次找到他们进行协商,可是他们互相推诿,不予理睬.1999年3开始,对我承租的房子停止供电.致使我无法营业.我又多次找到他们,并多次让步,请他们恢复供电,可是他们仍然不予理睬.2001年2月,他们把我告上了法庭.说我不交所有房租,我现在很担心.不知道我这种情况法律上有什么规定【解答】您的情况属于房屋承租纠纷。出租人违反了要保证出租房正常使用的义务,你则违反了按时交房租的义务。
1、根据最高人民1999年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条的规定:人民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您的口头合同有效。
2、在对方做出第二个减免半年的房租决定时,您可以向,主张履行口头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在1999年3月停电时,您还可以。
3、到2000年夏天,按常规您的2年诉讼时效已满,您再要求赔偿将不予支持。但由于没有说明详细的情况,也无法确切其中是否有诉讼实效中断的可能。假设有,则依然受法律保护。
4、依照法律规定,您要付清房租。如果您能举证证明您遭受重大损失的话,你可以获得赔偿。详细请咨询房产纠纷律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买卖不破租赁伪造租赁合同是否合法?
买卖不破租赁伪造租赁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在相关法律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了,要想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就必须是在房屋被抵押之前进行合法有效的合同签订,因此想要通过伪造租赁合同而对抗新的所有权人确实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造假合同是否有效
买卖不破租赁中租赁合同如果是造假的话买卖合同当然是无效的,合同造假就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来欺骗买受人,或者合同根本就没有体现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诸如此类的情形都符合民法典当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上当者可以直接不履行合同。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买卖不破租赁怎么赔损失租房?
买卖不破租赁赔损失租房可以通过双方在租赁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违约金来进行赔偿,因为毕竟对于租赁者来说,他的租赁关系成立在先,所以他就享有继续租赁房屋的权益,但如果确实导致租赁合同未能继续履行的话,那么也应当赔偿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买卖不破租赁的适用前提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亦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合同法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规定较为笼统,并没有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的条件作出明确的规定,缺乏对善意物权人和债权人的有效保护。然而,从我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却可以看出某种买卖不破租赁原则适用条件的端倪。比如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从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发现,立法者在对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条件问题上采取的是折中主义的立场,既没有完全肯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也没有确立登记对抗原则,而是将二者综合起来,采取了登记备案的做法。其立法初衷是希望既可以能够通过登记备案让租赁合同达到公示的目的,又可以以此保障承租人的权利。
第一种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情形应该是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必须进行登记。因为根据民法原理,物权的变动必须符合公示原则,也就是应该以可被外部所查知的方式表现出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权利具有公信力,具有对抗的效力。租赁权作为一种物权化了债权,必须经过登记公示才能具有公信力,才能对抗
第三人。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经过登记后,承租权具有对抗效力,所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无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种情形,如果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并且该条款已经由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了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时,租赁合同是否继续有效呢本来,按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不能约束相对人之外的第三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涉他合同,如人身保险合同,就可以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义务。从本质上讲,租赁合同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条款也属于涉他合同,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和承租人可以为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设定“在该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后,该租赁合同在买受人和承租人之间继续有效”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当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条款,并且该条款已经由原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以适当方式告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后,如果买受人还继续向出租人(租赁物的原所有权人)购买该租赁物,那么,可以视为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已经默认了租赁合同中买卖不破租赁条款的效力,因为他已经预见到这样的后果却还愿意买受租赁物,说明他对租赁物已经出租且未到期这一事实持无所谓的态度,所以,租赁物的买受人(新所有权人)无权解除合同,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买卖不破租赁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出卖方需要赔偿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