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根据《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
2.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起诉材料,一般在1个月内审理。
3.如正常的案子,走完整个司法程序,一般在5个月内可以审判终结。
二、法庭审判程序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四)宣读鉴定结论;
3、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分子的盗窃批捕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特别是对于在盗窃的过程中,如果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那么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情况和进行调查取证时所需要的时间还会更长,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进行认定。